第六十八章 魔修(1 / 2)
人既生于世间,则寿必有尽时。不仅是古代的帝王希望长生不老,千秋万代。就连普通的老百姓也希望修得正果,羽化成仙。其本质,全都是对世间有诸般留恋,想要逃离“死亡”这一结果。
因此修行之法,古已有之。不同的宗教有自己修行的法门,如佛家有坐禅、念佛、持咒、拜忏、诵经等,道家则有内丹术、外丹术、符箓法、道术等等。
归根结底,无非就是“增强自己的力量”与“感应天地的自然之道”这两点。甚至说得更简单一点,感应天地之道也是为了更好地增强自己的力量,比如动物也会通过吸收月之精华来修行。因此修行的核心便是“增强自身力量”。
而有的人对于这种力量的积攒,有着不同的理解,那便是使用“夺”之法。
“夺”其实是一门包含众多方法的学问,最为人所知的便是“夺舍”,民间称之为“借尸还魂”。人除肉身之外,还有与之相对的魂魄,肉身乃魂魄之居所。
三魂为“胎光、爽灵、幽精”,分别对应“天、地、人”。七魄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分队对应“喜、怒、哀、惧、爱、恶、欲”。人死之后,七魄消失,天魂归于北斗,地魂去往地府接受审判,人魂徘徊于墓地之间,待地魂回归后转世投胎。
所剩下的尸身,无魂无魄,便是“舍”。有的人身受重创,命不久矣,这“舍”便是坏了。于是把魂魄引出,置入另一个“舍”中,便可延续生命。民间自古便有狐狸移魂入女子尸身,去报恩读书人的故事。有传言妲己也是被千年狐精夺了舍,才成了祸国殃民的一代妖女。
这夺舍之法,在有些人手里,用得便更加凶邪。演变成了夺活人之舍的邪法,以残杀他人延续自己的生命。更进一步,夺舍毕竟需要不断更换躯壳,而“夺魂”则不需要更换躯壳仍可延续寿命。
被夺魂的人虽气息尚存,却口不能言,目不能视,陷入长久的昏迷,如同一棵植物一般。到这一步,与这“魔修杀人”相比,甚至还算“善良”、“温柔”。
在中国的历朝历代中,民间曾一度盛行“弥勒教”。其发源取自“三世佛”的说法,即“过去佛”燃灯佛,“现在佛”释迦牟尼佛,“未来佛”弥勒佛。
因弥勒教中有“弥勒佛取代释迦牟尼佛下凡救世”的思想,便有人借机造反,称为了迎接弥勒佛降世,为其扫除障碍,应当杀人。“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为十住菩萨”。
这一种“修行”,本已是走入歪门邪道。但仍局限于杀人,而非“虐杀”,可称“邪修”。而“魔修”则是走到了一个极致,非但要杀人,还要“虐杀”。被杀之人死前越痛苦,其魂魄的力量便越强,杀人者便能吸收到更多的力量。
邓宏志一番解释之下,在场众人全都骨寒毛竖,这世间竟然还有此等丧心病狂的修行之法。
“我也只是曾经听说过,但从未亲眼见过。”邓宏志眉头紧锁,显然心中也是对这种歪门邪道大为光火,“不过,用这魔修的人可不少,修行方法还各有不同。单师爷不是提到过一位苗族蛊娘么?据他说,这蛊娘的外公便是个魔修之人,专给人下虫蛊、草蛊,把人折磨至死。”
刘坚闻言心中暗忖,那单师爷提到这位蛊娘时,眉宇之间少不得幸福甜蜜。之前自己便猜想是否曾是单师爷所爱之人。现在听说这蛊娘家中还搞这些天魔外道的东西,想必单师爷这段情史也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