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战斗结束!(新书求鲜花,求收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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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的前世有一句话:‘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这句话是习武之人的一句武术谚语,说明各种兵器掌握时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会用棍要练一个月,学会用刀要练一个年,学会用枪要练一辈子。
想要把剑练好,必需时刻剑随身,保持手感。不然,几天不摸剑,手生就没有手感了。
而星河选择其中最为难的:枪!
那便是因为长枪为枪为百兵之王,又为白兵之贼。
枪之所以称王、称贼,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好吧,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星河小的时候太过于仰慕童年看到的哪吒,里面哪吒混天绫、乾坤圈、火尖枪三大法宝可是看的星河十分的仰慕的。
可是星河总不能去练红布绳、或者是呼啦圈吧。所以星河就开始练长枪,即便是毕业了之后也是一直在练,从来没有停过。
长枪的攻击模式就是以穿刺为主。所以星河的攻击频率十分的快,对面的福特曼在腹部被星河的横扫之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伤口。
见状星河根本没有留手,疯狂开始攻击了起来,枪头犹如雨滴一般的朝着福特曼的身上刺去。
“替身?”只是攻击了一会儿,星河也发现了不对劲,一瞬间朝后横甩手中的长枪。
福特曼的身影出现在了星河的伸手,一只手直接抓住了星河的长枪。
而星河面前的福特曼则是化为了一道魔素消散了。
“不...是分身吗?你也是分身吧!”星河转头看向了背后的福特曼笑道。
“哦呵呵~你看出来了吗?”福特曼笑道,这边自然不可能是福特曼的本体。毕竟福特曼还有事情要去做。
消灭大鬼族只是因为某个人的委托,这种没有魔王等级...甚至连魔王种的大鬼族村落福特曼根本不放在眼里。
“...既然这样,那么想来你什么也不会说了。”星河手中长枪冒出了蓝绿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