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送你一个锦囊妙计(1 / 3)
“我倒是有点想法,杀死李岗李希,造成的后果就是大宋高丽开战,从这个后果来看,大辽、吐蕃、西夏都有可能,朝中主战派也有动机,而单纯看两人,你说李岗其人嚣张跋扈,十足的纨绔子弟,而且强掳民女,这样的人很容易招惹到人,就算铤而走险报复也不是不可能,这个范围就比较大了,不过仔细调查也会有一个范围。只是,同时要杀李岗和李希的,恐怕没有多少。”孔戍试着用自己知道的剧情进行着反推。
“然后呢!”包拯听孔戍说的话,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排除法,很早之前就诞生了,不过却是先筛选出所有嫌疑人,再从中一步步缩小范围,最后圈定一个罪犯。但是像孔戍说的这样,从不可能开始排除,一步步减小范围,最后从最小范围内挑选出罪犯,这样完全相反的排除法从来没有出现过。
好处是显而易见,因为线索是一步步发现的,通过已有的线索进行排除,就能先一步缩小嫌疑人范围,从而帮助推理者更轻易的锁定注意力范围,更容易勘破案件。
这样的反选排除法在后世可谓发扬光大,只是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最显而易见的,就是考试。
当不知道正确答案的时候,利用自己的知识排除掉不正确的选项,就会增加答对题目的几率。
迷路时,根据地理方位排除其他方向后再走更容易到达目的地。
等等等等……
孔戍告诉包拯的,就是这种早已经出现实例却从未有人注意到的一种排除法。
孔戍看到包拯求知若渴的样子,轻笑一声,从桌子上拿出一张纸。
提笔在纸上边写边说:“死者,是李岗和李希,李岗李希身份特殊,所以杀死他们两个的动机基本分为两种,一种,”孔戍在纸上“李岗、李希”左下方写了两个字:身份。
又在右下方写上了两个字:私人。
“就这两种,基于他们身份杀死他们的和与他们有私仇之类的私人性质。”孔戍说道。
“对,确实只有这么两种可能。”包拯点了点头。
说实在的,包拯不太懂孔戍的意思,基于身份或者私人,所有的杀人案件都是这两种,基本上和废话没什么区别,这两个范围太大了,以往破案子的时候,是不会考虑这么大的嫌疑人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