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摸底(1 / 3)
通过前期的咨询,晨曦感到:夫妻之间这种事情处理,还真是蛮棘手!
延君和老公,两个人到底是不是能过下去?自己还不了解表姐的想法。
多方咨询后,晨曦又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民事法庭的女法官,当年彩虹高中的同学,打了个电话。、
晨曦想问,如果表姐延君这种情况,报案和受理对于两个人离婚会有什么影响。
女法官说,“晨曦,老同学,还没判,你让我怎么直接给你断,我只能给你一些建议,常规的可能是怎么样,但是婚姻财产案,每一个都不一样,不全都是相同的结果的。”
从女法官处得到的结论大概是:如果报案,有个受案记录,到时候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两个人感情破裂的佐证,对于离婚判离方面是有利的。
但是要说仅凭家暴的情节,就能在财产分割上占据多大的优势也不一定,还要了解一下两个人共有财产的情况。
如果都在一方名下,或者已经提前转移走了,那也只能判离而已,所以女法挂建议晨曦;一是了解两人的财产状况,二是去派出所先做个笔录。
有备无患,晨曦陪着延君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做笔录的民警正好和晨曦是一个初中毕业的校友。
攀谈中,民警了解到,自己和晨曦是校友的关系,对延君表达了同情。
民警说:“大姐,我是最看不上这种打女人的男人,这种,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建议你去法院抓紧申请离婚。”
延君不语,当晨曦问延君,下一步如何考虑,是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还是进一步走司法程序的时候,延君犹豫不决。
延君和警察说,“如果他今后改,我还是可以原谅他。”
警察和晨曦对望一眼,心里都知道,这种男人,怎么可能改?但也都不愿意刺激延君,毕竟这是个人的选择。
民警做一份简单的笔录,做了三个多小时,最后警察说,“大姐,我帮你写保留司法诉讼的权利吧,你们回家再商量下,看看最后决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