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1 / 2)
袁经理继续说:
“我跟您说下我们有两种合作方式一是出售版权二么就是版权分成。出售版权目前是词曲创作者们最为主流的一种方式,写好一首歌曲,打个谱或是制作成小样,发给有关公司或是歌手投稿,公司看中了便签个著作权转让合同卖了,只保留词曲作者署名权,价格高低不等,有几万十几万的,也有几千块的,甚至还有几百块的。这种的缺点就是是没有后续收益。
版权分成呢就是公司约稿或是写好歌曲投稿,中了之后签订协议,发行后各种渠道的收益按比例进行分成,如果一首歌曲火了,便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版权收益,这是最为合理的合作方式,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曲投投音乐等。”
然后高晓松有继续接着说道:“一般来说,音乐作品主要是靠点击播放量以及版税盈利的,我简单介绍一下:一是像与各大音乐平台合作,qq音乐、酷狗音乐、网易云音乐、千千音乐等等,我们qq音乐呢每一千次点击播放量等于12元。等到歌曲热度起来以后,设置会员收听,一千次点击播放量收益在几十元左右。
第二就是版税,即版权使用费用,音乐作品属于知识产权,“为知识付费”已经成为了主流趋势。像是比较常见的抖音短视频背景音乐、音乐节目翻唱、ktv歌单和商场背景音乐等等,歌曲不会白白给他们使用,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版权使用费,这个收益的话是在几万到几百万之间不等,具体要看歌曲的热度。”
高继续说道“以上就是签约和收益的具体情况,因为来之前我们也有考虑,我们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一次性买断,一个就是版权分成。你想签哪一种?一次性买断我看了这个歌曲的质量我觉得也就是五万元。”
“那版权分成呢?有没有这种情况,比如歌曲被唱片公司选中,这时会和词曲创作者签订版权转让合同,一般是买断版权,定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按照创作者的身价名气和歌曲的好坏定,除了这笔一次性的版权转让费之外,还有后续商业收益的分成,一般在合同里把分成比例写清楚,然后每年都会做报表,这首歌演出多少次,唱片卖多少,彩铃卖多少,用到了哪些广告影视剧使用,收益是多少,然后按照合同比例再分成。这种情况有吗?”
当我提出这个的时候,他们两个明显有被震惊,这还是一个初中生吗?对于利益最大化或者说利益分配居然很清楚。
“因为我真不知道行情,所以你们给我介绍下行情,或者你们给我一个报价吧。”我直接说到。
袁经理说:“行情吧不好说,现在一首歌从三万到五百万都有,你这首歌的质量可以说五万到十万都没问题,再高了有难度。其他分成的话你最多也就十五个点,这是目前我们能够拿出的最大诚意。”
其实说实话钱不钱的,我挺在乎的,不过要照目前看,我的歌曲多了,都能买上好价钱,也不着急。“那这样吧,我有几个要求,你们回去商量下,如果可以我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