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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天不容奸(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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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宝杀害秦朋,苦于没有证据,无奈之下,唯有让秦朋自己作证!

包拯这才以安土地神咒,调来本地城隍。

所谓城隍,即守护一地神祇,职权类似土地,但更高一级,就像知州和县令的差别。城隍掌管一地户籍,同时负责收缴孤魂野鬼。

秦朋本是恶人,又是冤死,包拯忖度也许戾气未消,还没有进入地府。若是如此,自该在城隍管辖范围之内。

“万幸。”

结果正如包拯所料,不得不说也是侥幸。若是秦朋亡魂进入地府,届时阴阳有别,就算是包拯,也不能提人作证。

“判了!判了!”

“包大人要结案了!”

……

因为是招鬼作证,不宜在白天进行。但这最后判决,却要当着百姓的面。所以第二天清晨,包拯这才公开判决此案。

昨天等了一天的百姓,忽然得到消息,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聚集在县衙门口。

“威武!”

包拯端坐大堂之上,展昭侍立在侧,两旁衙役站定。低沉呼啸过后,大堂内外一片肃穆。

而此时再看,堂下跪着四人,宋光17夫妇、水仙,以及宋天宝。但与之前不同,宋天宝已经被除去官服,失魂落魄的跪在地上。

啪!

这时,惊堂木响起,包拯脸色深沉,厉声喝道。

“本府夜审,招秦朋冤魂作证,此案真相大白。杀人真凶乃宋天宝,水仙系被骗顶罪!”

“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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