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你们都不是人(2 / 3)
麦格并未掩饰自己的疑问,她希望能从艾许口中获得答案。
“是,但不完全是。”
艾许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解释道:
“虽然划分依据的确有外表的因素考量,但最重要的是因为生殖隔离,只有能够与人类或是巫师进行生殖繁衍的生物才会被划分为类人。”
麦格教授若有所思:“所以你将家养小精灵和母夜叉划分为‘兽’,就是因为他们无法与巫师或人类繁衍诞生后代?”
事实上,艾许并不是第一个试图给魔法生物划分阵营的人。
在魔法部对生物的分类中,通常将魔法生物分为三类:人、兽、灵。
但好几个世纪以来,魔法界对于‘人’的定义一直争论不休。
在14世纪时,巫师议会议长布尔多克·马尔登试图将‘人’定义为魔法世界中任何用两条腿行走的成员,并试图邀请所有的‘人’出席一次高峰会谈讨论新的魔法法律,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定义是不可行的。
因为妖精带来了所有他们能找到的两条腿的生物,包括球遁鸟、卜鸟、弗沃普、小精灵、仙子和巨怪,会谈很快陷入一片混乱,因为巨怪们开始用手中的短棒把大厅砸碎。
很显然,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和巨怪这种没脑子的生物是同一种类,而幽灵也对此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死了,怎么还能算‘人’呢?
一直到1811年,魔法社会达成一致协议,以‘高智商’为标准重新定义‘人’与‘兽’。
麻瓜、巫师、妖精、吸血鬼、母夜叉、巨人、家养小精灵、媚娃和人类形态的狼人均被分为‘人’,此外的其他魔法生物大都是‘兽’,仅有幽灵被单独划分为‘灵’。
人鱼和马人也属于这一等级,但是由于他们不愿意与母夜叉和吸血鬼共用一個身份,因此拒绝接受,主动要求被划分为‘兽’。
然而如果按照‘高智商’的定义,八眼巨蛛、斯芬克司和人头狮身龙尾兽都可以被划归为‘人’。于是魔法部以‘它们无法克服其凶残本性’为由,将其剔除出‘人’的阵营,划分为‘兽’。
毫无疑问,这个划分标准并不科学。
但这本就是魔法界的划分标准,你笑他们不懂科学,他们笑你不懂魔法。
在巫师界甚至有一些极端分子要求将‘麻瓜’分为‘兽’,因为他们认为与‘麻瓜’同为‘人’是一种耻辱——不用怀疑,这些极端分子就是那些纯血至上者。
和魔法部以往的划分规则相比,艾许的划分明显更加科学——在现代社会中,麻瓜们进行物种分类时,也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以生殖隔离作为判断依据之一。
然而问题也出在这里。
虽然艾许的划分很‘科学’,但巫师界最无法接受的就是麻瓜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