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能翻译蒙古语的软件(1 / 4)
看到昆仑奴像一条走投无路的幼犬焦急万分的神情,刘伯温忍不住笑出声来,昆仑奴是舍不得他的五彩神驼。
五彩神驼的珍贵在蒙古人眼中无与伦比,不仅仅它的物质价值,更体现在精神价值上,如果一个人死的时候,其灵魂能寄存到它的金色驼毛上,那等于直接拿到了进入天堂的入场卷,最下等的人也能立马平步青云,入圣成神。
人生于世,夫复何求?
昆仑奴自幼生活在西域,当时的西域已经被蒙古人统治一百多年,昆仑奴的人生定位和宗教信仰难免受蒙古人的熏陶,自然不允许到手的宝贝被人掳走,等于剜走了他的心头肉,断了他日后去长生天享受永恒之乐的天梯。
刘伯温安慰道:“你别急,现在我们可不是单枪匹马,我们身后有大将军李文忠的贴身卫队护着呢!我们先去前面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再做打算。”
原来在应昌城里刘伯温把自己这番来漠北的使命告诉守城的明朝征虏将军李文忠后,李文忠不敢马虎,马上表示悉听尊命,全力配合。
征虏将军李文忠是朱元璋的外甥,生于元末乱世之中,颠沛流离,九死一生,直到后来被朱元璋收养,追随左右,这才绝处逢生,大展宏图,为大明江山建立了不世之功。舅甥感情一点不输于一千多年前雅称渭阳之谊的晋文公和秦穆公舅甥,亲情甚至胜过朱元璋的几个亲生的儿子。
只是后来因为多次劝谏布衣皇帝朱元璋要收敛虎狼之心、多行仁义,这才让舅甥间的渭阳之谊产生了裂缝,李文忠还差一点因此丢命。要是这舅甥之间的这段渭阳之谊能延续下去并发扬光大,甚至朱元璋慧眼识宝,把自己的帝位传给外甥,而不是传给儿子、孙子,乃真是百姓之幸、历史之幸,可惜朱元璋骨子里不过是一个守着一亩三分地的农民,天下为私,哪有这样深远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呢?
不过此时大明江山未定,舅甥间情深意切,裂缝还没显示出来。
得知舅舅朱元璋一心想得到传国玉玺,而且派出了自己的国师爷来完成这个使命,李文忠深知事关重大,不敢懈怠。
李文忠本想亲自带部队人和刘伯温一起寻找传国玉玺,可现在的他已经成为远在万里之外的皇帝眼里的焦点人物,行为举止已经身不由已。
原因是李文忠千里奔袭应昌城,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刚刚在应昌城继位的元昭宗爱猷识里达腊被打个措手不及,只带着母亲奇太后仓皇逃命,其他人包括他的嫡长子买的立八剌、两位后妃,以及宫女、诸王、将相官属数百人在内,悉数成为李文忠的俘虏。至于丢下的国之重器、金银财宝自然不计其数,其中最重要的是宋、元玉玺金宝十五件,玉册二件,镇圭、大圭、玉带、玉斧各一件,也都落入李文忠大军之手。
这些“战利品”都是朱元璋日夜想着得到的,不然他这位布衣皇帝坐在金銮殿里有其名却无其实,难服天下人之心,所以几次八百里快报下诏给命令李文忠,休得耽搁,尽快押送“战利品”班师回朝。
李文忠知道自己无法参与到刘伯温的夺宝行动中去,只好退而求其次,在自己最信任的贴身护卫中精挑细选了一百人的精兵强将,供刘伯温驱使。
刘伯温当时还想拒绝李文忠的好意,在蒙古人的地盘上想得到他们皇帝的传国玉玺,靠的只能是智取,目标越小胜算越大,现在带着一百人的夺宝大部队,堂而皇之,简直是明火执仗干坏事,不要说找回传国玉玺,就算能活着回家已经算万幸。
可是李文忠不管刘伯温的反对,一再坚持,刘伯温无奈,才勉强答应下来,不过有个条件,这一百人的骄兵悍将必须更弦易辙、丢盔弃甲,乔装成商队跟在他身后,而且所有行动都要听从他刘伯夺命令,就算朱皇帝来圣旨了,也得通过他刘伯温才能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