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时挑野草和根煮,门前粘土(1 / 4)
人什么时候最幸福?
吃饱了呗!
两个少年吊儿郎当吹着凉风,盔甲松散,刀撇在地上,靴子也脱了,就这么一副挨军法的打扮,反正这里山高皇帝远,能舒服一会是一会,张中丞大人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太严谨了,他号令大家要时刻保持戒备,自己更是身体力行,从守城的的正月开始,到现在七月多,两百多天愣是从没卸过甲,那三十多斤分量挂到身上,能挂两百多天。冬日还好些,可到了这三伏之天,片衣在身都嫌多,可张中丞硬是厚甲不离身,这份毅力和决心可真不是一般人能撑得下来。他们这些小卒子,每次看到张中丞,总是油然而生一种崇敬,仿佛这个人有无边的魔力,感染着身边的人,让每个人虽然身处绝境,但依然保持斗志和希望。
当然,张中丞也不是那一般人。
自从前年安贼反叛朝廷,太平昌盛了几十年的天下突然间狼烟四起,老百姓还在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睡梦中,就被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少东家他们的父辈祖辈都对战争没有印象,更别说醉生梦死了几十年的官和兵。官字两个口,托生在这还算清明的时代,上面那个口吃的肥头大耳,底下那个口也能跟着捞点残羹剩菜,就是这一点点不起眼的残羹剩菜,可是足以让少东家这样的人家连年有余,富足安康。就是像黝黑少年这样的租户,每年缴了纳贡租约,剩下的那也是相当可观,老天爷也是开恩,这几十年未有大灾大祸,从上到下,大部分都是一片祥和兴盛。不懂朝堂的黎民百姓闲暇里拉家常,偶尔还是会说两句“这个皇帝还不错!”
可偏偏就在这样的盛景之下,有人吃饱了撑的要造反,打出的旗号好像是“清君侧”,老百姓没几个明白“清君侧”是什么意思,都在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可是当刀架到脖子上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了,这事稀里糊涂的好像真的跟我有了关系。
两个少年也就这么稀里糊涂被参了军,今天跟着这个将军跑,明天跟着那个将军冲,后天说不定又投了所谓的反贼,反正是糊里糊涂的瞎窜。幸亏两个人从小跟着拳脚师父练过几天把势,身子骨硬朗,腿脚还算灵活,每次要打仗了,都远远的躲到后面,要么摇旗呐喊,要么装死逃命,跟着那些老兵油子,别的没学会,战场上的生存技能倒是练的扎扎实实。
直到他们遇见了人生中的旗帜,那个男人如天神一般光彩夺目,融化了两个少年的浑浑噩噩,在他们的骨子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个绝世的男人有个响亮的名字:
“南霁云”。
还记得那一年,他们两个人当时不知道在哪个阵营,反正是一支百多人的队伍中瞎混,好巧不巧那天外出,在大路上偶遇了这个男人,结果整支队伍上到领军偏将,小到后备伙夫,就那么直愣愣被对面四个人吓得噤若寒蝉,那个铁塔一般的将领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后面三个护卫也是人强马壮,只是一百多人整齐划一,目光全都被那个领头的吸引着,那种莫名的压迫感,就好像抬头看天。
天那么高,天那么远,同样的天也那么可怕。天上的雷霆,可以瞬间把他们一百多号人轰杀成渣,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此刻就是天。他没有出手,甚至没有出声,但一百多人就是心里明白,这个人手里握着的就是雷霆,一旦松开,那就是万钧,自己一百多人就是雷霆下的焦土,外焦里嫩。
一百多人没有任何犹豫和反抗,只在对方的目光注视下,迅速整理装备,集结成阵,丢了原来的战旗,跟到了对方的身后,就这么好没道理的成了对方的部众。然后他们跟着这个叫南霁云的将领,来到了一个叫雍丘的县城,成为了一名守卫雍丘的大唐士兵。
在雍丘城他们的队伍打了很多仗,可是因为年幼,主将只让他们负责后勤,根本没有机会上城墙拼杀。后来他们又来到了睢阳城,这里仗更多,他们虽没与敌人你死我活的正面搏杀,可也是见过了血肉生死,再不是那个随风飘零的孤魂野鬼。
整个天下的战火越烧越旺,无数的人都因此丢了性命,无数的将军还在拼杀,无数的将领也投了敌。
睢阳城下攻城的据说有十二万敌兵,而他们睢阳守城人马全盛时也不到一万,所以说张中丞不是个一般人,他硬生生用这几千人,扛住了敌人七个月的疯狂撕咬,直到现在还在坚持。那个从没脱下的战甲,就是他的信仰,就是照耀黑暗的那个火星。
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两个少年人吃了一根羊肉干,少东家也从自己怀里掏出了一块差不多的油布包裹,从中拿出两块羊肉干,两个人又你一个我一个,就那么涮着吃起来,一人吃了两根羊肉干,很明显的不那么饿得难受了,两个人挪到了树根下,靠着树干闭目养神起来。
“你说咱们晚上要不要去弄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