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那一脚终于踢出来了(1 / 3)
凯文想到了很多办法,当然都是些麻瓜式的办法,事实上凯文自己也知道这样的办法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毕竟他现在用不出魔法甚至不了解魔法。但无所谓,首先凯文有时间,其次他闲的蛋疼。
言归正传。
巫师们的确会给普通的物品施咒让其具有某种魔法特性,但凯文现在还不算是巫师,甚至准巫师都算不上,既然正常的办法没有用那就只能用点不那么正常的办法。
如果要把一张黄色的纸片和奇幻魔幻联系在一起,其他人怎么想凯文不知道,但对于他来说首先联想到就是那位茅山道士的代言人——九叔!
凯文对于僵尸电影可谓是熟门熟路,“以前”上学时校门口的各种小饭店一到饭店那台老旧电视和vcd就开始播放各种香港电影,其中播放最多的就是九叔的僵尸电影。
一把桃木剑,几刀纸符,满足了那个娱乐匮乏的时期。
既然纸上写符可以引天地之力除魔卫道,说不准在这种神经铁制成的纸片上写点什么也能弄出点动静。当然,电影里的东西在正常人看来不是那么可信,但对凯文来说穿越这种事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实现的呢?
可随后问题来了,凯文在家里找到了一只不知是他父亲还哪位祖上前辈买的毛笔后,突然想到:“我写些什么?画符?可我也不会啊!”
思考一番后凯文决定用最直白的方式——直接写。
凯文的理论依据:施展魔法用咒语唤醒魔法能量,利用魔杖引导体内的魔法能量释放。现在这张卡片就相当于凯文的魔杖,在其上书写咒语或许能够成功。一番自以为是的理论下来,凯文有些小自豪,如果不是身边没人,真心想来句:听懂掌声。
凯文选择一条基础魔咒——漂浮咒。
霍格沃茨一年级就可以学习的魔咒,也是巫师们日常生活利用最多的咒语之一。
“羽加迪姆勒维奥萨。”
凯文念了一遍,然后在那张卡片上书写了起来。上辈子根苗正红都写不好毛笔字,更何况现在成了一外国佬,毛笔写歪歪扭扭,好在英文字母比起汉字写起来要容易一些,凯文勉强能完成。
“嗯!字可以丑但姿势一定要帅!”
就在他最后一笔想来个收势缅怀下书圣风采时惊悚便随即而来。
当最后一笔写完卡片上的字竟然消失了,随即来不及思考凯文觉得一阵电流瞬间过遍全身,就听“扑通”一声他跪倒在地上。浑身上下虚汗直流脸色苍白不断的喘着粗气身体的力量似乎在一瞬间被某个东西吸的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