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井底之蛙(1 / 2)
“非典”莫名其妙地消失以后,之前的一切禁忌都解除了,交大校园可以自由出入,校园内的图书馆和管理学院的图书馆也可以随意查阅资料。
时至今日,梓涵才知道了图书馆的妙用,那真是一座知识的宝库:图书馆收藏了之前的毕业生论文,还有众多的期刊杂志,看过这些资料,使他的论文思路有了新的突破。
邓处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延兵不出所料地被任命为法律处处长。
邓处退休前总行曾经有一个赴美学习的机会,但是有年龄和对语言的要求。
由于她的年龄超过了总行要求的最低限,而延兵也确实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英语的突飞猛进(梓涵估计,此时让任何英语白丁去考托福,100%的概率无法达到总行的要求),所以这个机会被白白地浪费了。
总行的外派学习,绝对不是关于什么法律方面的,北美和国内的法律体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去美国培训肯定与法律无关。但是,基于法律派生出来的业务范畴,恐怕也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
这个时候,总行法律部已经开始转型,在原来单一的法律业务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合规的内容,随着总行管理部门名称的变更,各省级分行的法律处也被改弦更张为“法律合规处”。
至于“合规”是什么,梓涵一无所知,也不感兴趣。因为,他需要应付一堆杂乱无章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已经是焦头烂额,根本没有心思去琢磨这些东西。
延兵作为一把手上任没多久,就被派往总行党校学习45天,法律处只有梓涵这只“猴子”(此所谓“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
此时,梓涵已经开始了毕业论文写作的痛苦历程:春节去苏州的时候,他也带着笔记本电脑和相关的资料,还有那些在期刊杂志上摘抄的内容。
延兵学习没多久,总行在京城举行会议,由总行法律部召集,国内各分行法律处负责人和主管法律合规工作的副行长参加。由于延兵参加总行学习,只能是梓涵陪同李强副行长前去。
他们被安排在西单附近的西西友谊酒店,而不是传统的中苑宾馆。
因为,总行早已搬迁至西单,所以,就近住宿并举行全系统会议。
那座由贝聿铭先生设计的总行大楼,矗立在西单十字的西北角,像一只利剑的剑鞘,与华都香港分行那座犹如利剑的大厦遥相呼应。
而这座由贝老先生设计的收山之作,其大楼内部,更是格局独特,别有意境,内有乾坤。
楼内有中式花园:昆明的石头、杭州的竹子、西湖的锦鲤。
给人的观感是:楼内有园林,四合院有天井,竹影幽雅,锦鲤戏水悠然自得,既具有中式建筑的风格,又符合西方建筑学设计的理念,是中西合璧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