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2 章(2 / 5)
迪克来的时候他们刚好放假,这也是杰森会毫不犹豫离家出走的原因,否则就算是为了上课,他也不会跟着迪克走的。
普利斯代替杰森的罗宾身份,出现在哥谭的夜晚之上。
他有蛮长一段时间没有代班过了,所以他第一时间先实验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这具马甲的身体显而易见增强了数倍,不管是夜视能力,还是嗅觉和视力范围。
狼的鼻子嗅觉细胞本就比人类强很多倍,大脑中处理嗅觉信息的区域,也比人类要大得多。在开着普利斯马甲的时候,瑟维可以很轻易侦测到气味,辨认出气味的来源。
在最开始的时候,隔着通讯,普利斯只能帮忙判断方圆一百米的声音。真实出现在现场,他的最大范围应该是三百米上下。
但是现在,他
的嗅觉范围大概有一公里,如果是在下风口的话,大概也能分辨出两公里以内的气味。
只是哥谭的房屋交错,不像是野外那样广阔,所以视力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增强,只能更加敏锐的捕捉范围内敌人的动静。
瑟维查过狼的大部分嗅觉范围,他现在已经差不多要达到正常狼成熟期的能力了。可是他现在的外形还是个男孩,甚至还不能算是少年。印象值只要不出意外,也会一直往上增长,他的能力只会越来越强大。
狼人不代表能力的上限就是狼的上限,普利斯的未来完全可以更强大。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过去还没有办法捕捉到异常的瑟维,这一次轻而易举抓到了自己的猎物。
提摩西·德雷克抱着手里价值昂贵的相机,整个人僵硬在原地。
那就像是人类在野外时遇到大型肉食动物,你明确的知道野兽没有同理心,将你当成食物,只要你动弹一下,下一刻被咬碎的就是你的喉咙。
这是和去动物园看老虎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也不是第一次夜晚偷偷出门了,过去每一次都能幸运地躲避危险,就算真的遇到坏人,德雷克唯一的孩子的身份,也足够作为保护。他们会用他的身份去威胁父母,在拿到钱之前,他的安全是可以保障的。
只要不遇到那种无差别杀人、或者为了乐趣而杀人的精神病,提摩西都有自信保护好自己。
或许会被评价为鲁莽大胆,但是提摩西这么久以来还能好好活着站在这里进行着拍摄活动,手脚完好,身上也没有什么无法恢复的伤口,就已经说明了答案。
只是这一次完全不一样。那是无法用言语去对付的敌人,那是被野兽捕捉的感觉。提摩西·德雷克的心脏加快跳动,血液加速流动,脸色苍白,向来聪慧理智的大脑之中只留下了一个词。
——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