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3 / 6)
的颔首。会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国内的故人。
对方一直盯着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经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来美国了。哥伦比亚的伙食怎么样?”
聪明人不可能不察觉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他耸耸肩,补充道:“之前就听说了你也在美国,但你太低调,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我还以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届的,没有人不对他的那种狂妄记忆深刻。他当年跟人比赛做题,是一边背架子鼓曲谱一边解的。“向斐然”这三个字,对于同届来说既是阴影也是向往。
他拒绝清北的消息确定后,一个说法渐渐流传开来: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压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溃,废了。这是一个伤仲永式的结尾,也是他们对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释。
向斐然从他的参会证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从容地与他寒暄。
只用了两句话,对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读博,师从诺贝尔奖导师。
离去前,这位哈佛博士两手插兜,获得了某种姗姗来迟了数年的松弛感。他对向斐然说:“波士顿冬天冷得要命,纽约现在还能见到秋色,也不错了,适合你。Bytheway,欢迎你来找我喝一杯。”
那天纽约刚下了十月的最后一场中雨,银杏的金黄铺满路面,向斐然走出承办会议的酒店旋转门,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铁站,逆着人流,像逆行在一条黄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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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宝觉得有点冷,两条纤长的腿简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无其事的微笑,问:“为什么是不婚主义?是赶时髦吗?”
商明宝的问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还没走到婚姻的年纪郑重其事地说自己是某某主义者,确实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浅薄得经不起现实的任何浪头。
“将来遇到很爱很爱的女孩子,也还是不婚主义吗?”商明宝要站不住了,微微倾斜,手掌扶住墙角。
洗手间的光背着她,将她的身体发肤照得纯白雪亮。
向斐然看着她,想告诉她,虽然谈爱为时过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还是不婚主义。
他选择了最简略的答复:“是的。”
“为什么?”商明宝还是重复着这个问题,变得有些茫然:“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和她成立一个家,一起养育孩子,一起变老吗?”
“一些不婚主义也可以这样,住在一起,有孩子,幸运的话,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结婚、有过婚礼,有契约证书,还是不一样的,不是吗?”商明宝紧皱的眉心下是一双明亮清醒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