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3 章(2 / 4)
进入内城官衙后,姚芹赶紧让人给自己拆了头冠——重死了。
工作要维持一个比较舒服的状态,所以道士头就可以了,顶着巨重的头冠?大可不必!保护颈椎,人人有责。
等姚芹换好装备之后,粉桃的事情也有了大致的结果。
“她来求救,是因为她的主家听说了咱们北疆法不容情的作风,想要灭口违法事件的知情人,以免自己被举报。”办事人直接给了姚芹一个很清晰的结论:“知情人中有她的孩子,所以她跑来求救了。”
姚芹一听,有点好奇:“这是犯了多大的事?居然还抢着灭口?不怕反而被查出了杀人罪吗?”
手下摇摇头:“我们也还不清楚,只是按照她的说法去救人了,她说要见了你才愿意说。”
一般人这样说的话,姚芹是不理会的。
毕竟作为北疆的最高领导,如果谁都是见了姚芹才说,那姚芹也不用干别的事情了,就是天天听人告密了。
既然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于相关部门也有信任,姚芹就不会自己把这种事情揽上身。
但是现在是特殊情况。
一来姚芹念着粉桃当年雪中送炭、不离不弃的情谊,二来通过粉桃的举动姚芹比较肯定她的人品,三来姚芹也是想给这地界的仆人们打个样:别怕举报主家,我们北疆严格遵守我们的律法,绝不会因为举报犯罪行为处罚举报人。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
古人有一个立法原则,和现代的法律非常冲突,叫做亲亲相隐。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当犯罪者不是犯了十恶不赦中的“十恶”罪名时,作为亲人,有义务为他隐藏犯罪行为,隐瞒有理且无罪,揭发举报有罪。
毕竟按照儒家的观念,父母隐瞒孩子的犯罪帮他收尾、孩子隐瞒父母的犯罪不去举报,这是多正常的事情啊?
惩罚的力度也因为身份有所不同。
如果是长辈举报晚辈、丈夫举报妻子、父亲举报孩子,惩罚的程度会比较轻,当然,主人举报仆人不属于亲亲相隐的范围。
如果是孩子举报父母,妻子举报丈夫、仆人举报主人,惩罚的程度则会很重,最低也是一个徒刑。
毕竟在这时代的人看来,这是不忠不孝不义的行为,举报者就应该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