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11)
星板上又有光点亮起来。
这次的光点是银灰色,有神秘的光泽……像是碎片的画面里,老店主挑出最漂亮的那件新斗篷。
十四岁以前,庄忱曾经有件很喜欢的斗篷,就是这个颜色。
后来庄忱不再穿它了,银灰闪亮、仿佛是星光一样的斗篷,再没出现在骄傲又漂亮的小皇子肩上。
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七、八年,从十四岁往后,庄忱的斗篷换成沉闷无聊的黑色,和凌恩的斗篷一样。
于是那些曾经说凌恩是仆人、是劣等的下级星系来的野小子,说他只在宫里干那些伺候人的事,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声音……也就这么悄然淡去。
即使当事人中的一个,甚至迟钝到从未察觉过,这两件事之间有任何联系。
……
凌恩盯着手里的星板。
那颗银灰色的光点,稍一变换角度,就能折射出仿佛是某种贝类的奇异珠光。
这让他很想再买一件这样的斗篷……他早该买一件这样的斗篷,做庄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小皇子穿着那件银灰色斗篷的时候,实在显得神气可爱——庄忱很喜欢骑马,从不好好拎着马缰,抱着胳膊坐在慢悠悠走的白马上,银灰色的斗篷被风吹动,就泛着耀眼的流光。
回过神时,凌恩已经走到那间斗篷店前。
他碰到星板的部分仿佛有针刺、仿佛在灼烧,这是灌注精神力过度的反应。
凌恩把它攥得更紧。
他没有敲门——但在伊利亚星系,大多时候也用不着敲门,精神力会告诉人们有来访的客人。
有人把门拉开,不是老店主,是个年轻人,和老店主长得有六七分像。
年轻人看了看他:“买斗篷?”
凌恩仍盯着星板,他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十分卑劣,不过是种毫无意义的逃避,用以自欺欺人地减轻内疚。
但他无法控制,那些在过去的十年里,那些被他刻意忽视、从未做过的事,从他的胸膛里蔓出荆棘,支配他的身体和喉咙。
“……银灰色的斗篷。”凌恩低声说,“像这种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