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 31 章(2 / 3)
王耀中就把钱保国及其带来的老板举报的情况详细的向秦书凯介绍了一遍。现年50岁的王振平曾是普水小有名气的建筑承包商,2005年,处于事业巅峰期的王振平几个大项目同时施工,资金周转不开,一个老乡通过公司的总工程师认识了王振平,他主动提出借给王振平70万元应急,月息5分,期限一个月。
期满后,资金还是紧张,老乡提出再借给王振平300万元,王振平也接受了。谁知道王振平的噩梦也开始了。据王振平交代说:
“期满后,老乡说这300万元债权转给了普水县一个叫飞腾公司的名下,月息变成15分。”
王振平意识到自己可能进了一个圈套,于是筹措资金准备还钱,却一直找不到债主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段时间以后,高利贷就过期了。王振平说,但凡高利贷,一过了期,利滚利,就没人算得清楚了,都是债主说多少就是多少。
几个月后,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现了,此人叫章明,原本是街上一个小混混,这几年不知道从哪里发了横财,不仅在普水开了自己的公司,还养了一帮混黑社会的小弟兄,章明逼着王振平立即还清利滚利的高额债务,嘴巴一张就要548万元现金,王振平原本经济紧张,哪里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现金,章明见王振平拿不出钱来,就逼迫王振平写下58万元的“借据”。
高利贷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章明通过暴力胁迫得到这一纸“借据”,把高利贷变成了“合法”债权。在王振平陆陆续续的还给飞腾公司四百多万后,实在拿不出钱了。到2008年,高利贷利滚利变成了1248万元。
仗着“借据”在手,章明亲自把他约到某酒店见面,在暴力胁迫之下,王振平不得不交出了名下资产清单。明还搞定了县检察院的人,当王振平因走投无路躲到外省之后,检察院关于此案的起诉书称,王振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普水县公安局安排民警前往外省把王振平“抓捕归案”。
如此荒诞的“司法”、“执法”,被害人怎会毫不反抗,从不申诉?王振平解释说:“他们吃定了我们不敢抵抗,不敢告!他们抓准了生意人两个‘死穴’,一是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人身伤害,二是怕暴露企业资金困难。自己企业的麻烦曝光了,各路债主一起涌来,就彻底垮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飞腾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其实是县公安局局长刘猛将,普水县很多老百姓都知道章明是刘猛将手底的小弟,说白了,这些债务的真正受益人其实是刘猛将。”
进了看守所,该曝光的都曝光了,反而没什么好怕的了。王振平说,在看守所,他研究了法律,知道他们定不了自己的罪。他们这样以侦查的名义羁押自己,最多不能超过一年。所以,就坚决不签名。因为,一签名,假案就变成了真案了。”
“结果,王振平竟被连续‘侦查’三次,关押了10个月零4天。”王振平走出看守所后,才发现:家里的7套房产已被拍卖了。
王耀中恨恨的说,在刘猛将的指使下,章明做的恶事还不止这些,遭遇王振平式“强制执行”的还有多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就有三起。据王振平交代说,像他一样被搞破了产了还有不少,还有很多被敲诈了几百万、千把万的,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了,他们不敢声张,不敢告,就当事情没发生一样。
秦书凯听了王耀中的叙述也是相当的震惊,他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局长,竟然敢如此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简直就是旧社会的恶霸。后来,有些疑惑的问,王书记,是否感到这件事有些蹊跷,钱保国不是跟刘猛将关系走的很近吗,这次怎么会一反常态的在背后整刘猛将。
王耀中说,秦部长,起先对钱保国的话我也有些怀疑,但是老板也主动解释了,也就没有怀疑的证据,后来钱保国也看出我的心里,等老板走后,也给了个合理的解释,他这么做确实是事出有因的。
秦书凯问,什么原因?需要如此的和兄弟反目成仇吗?
王耀中介绍说,钱保国当时和自己说了那番话后,他说现在自己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只能信任王耀中等人,因为官场就是这样,选择了一条路站什么队那就是义无反顾,否则,也就无法立足。他介绍说,他跟刘猛将之间一直是面和而已,早在几年前,两人在为竞争县委常委的时候,脸皮其实已经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