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混改合作七(2 / 3)
股东大会!
混改本就是一件探索的事情,所以这次相关的部门进行过研究后直接就是同意了林书文他们提出的,确定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整理混改小组,推进混改工作,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进行负责。
而在不断地研讨后,中佰集团的各股东终于是定了下来:
中郎集团,持股15%,林书文出席股东大会;
国资,持股15%,由那位找林书文谈话的大佬出席;
其余8家公司,各出3人,合计24人,代表8家24方的势力进行股东大会的出席,这其中,林书文的8个代表合计持股25%、叶老等8家持股合计10%、地方8家国资持股合计35%;
通过这股东大会就能看的出来,这中佰集团在将来绝对是出现内部的竞争的问题的!
目前林书文靠着自己的影响力,可以把持自己的15%以及让8个代理人掌握的25%,合计就是40%;除此之外,8家地方国资里面,鄂省这边的国资林书文也是拿到了相关的授权,把5%的股份投票权可以跟林书文这边保持一致;
还有就是叶老他们那边的10%,基本上也是能够在林书文这边同进退的,所以在林书文在的时候他对于这家公司是有着相对的控股权的!
但是只要是林书文的影响力下降或者是离开了,那么到时候他手中顶多就是40%的股份,并且如果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可能就是只有15%的股份和投票权!
而且国资并不一定是真的能够直接完全把控的廖8家地方国资的!
叶老这些人为什么明面上只让自己的各家公司持股10%,究其原因就是他们对于把控8家地方国资在中佰集团里面的这些企业有着极大的自信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林书文在,并且是没有明显的重大过失之前,这家中佰集团即便是在混改后,真正的话事人依旧是林书文!
当然了,这里面肯定是要拿出很大的利益来的,比如说在税后和净利润上,这次混改完成之后,原定的税收不变的同时,净利润也是要上缴的比例大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