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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任务,我全都接了, 应该可以一个人接很多个任务的吧?”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再说了,对一个玩家来说, 完成任务的乐趣, 当真是不足为外人所道也。
“你确定?”索尔没打算拦着谨欢, 废话,他想拦也拦不住啊。就是他觉着吧, 谨欢原本的那个形象, 是吧, 优雅贵妇什么的,就算爱好是打架, 可是感觉上也跟nowhere里这些个以亡命之徒为主的佣兵们没有半分相似之处啊。
佣兵们接任务是为了生存, 你接任务是为了玩,这个差距还是有点大的嘛。
“而且如果你真的要接任务的话,至少先把衣服给换了吧。”索尔真诚地提建议道。
Nowhere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大家基本都是一身战斗服,灰不拉几丑不拉稀那种。包括索尔也是,他连自己惯常穿的红披风都放弃了,毕竟在这个地方, 隐入人群总比显眼好。就算偶尔有亮眼的颜色,那也多半是个审美有病的,一身蓝皮偏要穿一身荧光粉之类的,索尔感觉他的眼睛都受到了毒害。
反正像谨欢身上这样材质精良, 剪裁得当的衣服,在这里基本上不会出现的。这里绝大多数人过得都是朝不保夕,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命都不在意了,怎么可能还会在意穿什么呢。
谨欢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服,今天刚换的,巴黎那边送来的新装。“抱歉,失误了,我这就换。”
打架嘛,就要有个打架的架势,比方说换身外装什么的。
“所以你换衣服的意义在于哪儿?”索尔看着换了衣服出来的谨欢,又开始怀疑人生了。
原先穿的精致优雅,贵气十足,好看归好看吧,看着打架就不大方便,所以去换了。可是正常情况之下不是应该换一身打起架来更方便的嘛,怎么换了一身反倒看起来更加“累赘”了?
没错,索尔一定要用累赘这个词了。
衣服拖拖拉拉,又是长袖子又是长裙摆的倒也罢了,头上还叮叮当当地戴了一堆饰品。
“你怎么不怕动起手来全都掉了呢?”索尔打量了一番说道。
这手上戴的也就罢了,头上戴着这玩意儿,你是真不嫌重啊!
“切,你砍砍看我这身衣服,砍得破算你牛笔!”谨欢翻了个白眼说道。
不识货,秦风套是多少秀娘的真爱啊!
说起来她也真的很多年不穿外装了,倒不是觉得外装不好看,开玩笑呢,她七秀坊的外装最好看了。只是她要么公主要么是皇帝的,身份摆在这儿,穿这么一身,都不是庄重不庄重的问题了,看着还真的挺像妖女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