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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研究进行的可谓是如火如荼,谨欢自觉也帮不上什么忙,照顾了几个孩子一段时间的后勤工作之后,干脆又去了旺达那边。
没错,旺达还在爱德华多那儿没有回来呢。
“姑娘啊,你这是乐不思蜀了啊!”谨欢在别墅里玩了半天游戏,才听到门外的动静。
旺达惊喜地看着她:“姑姑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打电话联系我呢?”
谨欢打量着帽衫加运动裤的大侄女,额上的青筋都跟着跳了起来:“不是,你这刚从哪儿回来啊,怎么穿这么一身呢?”
倒也不是说不好看,旺达人长得漂亮,穿什么衣服都不过只是点缀罢了,披个麻袋都好看可不是虚的。
可是别说是这几年了,便是从前还在九头蛇那会儿,那些作训服和常服也都是精神抖擞的那种啊,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就怎么说,穿起来的确舒服但是实际上却很“中年”的居家类型衣服呢。
旺达低头看了看自己,顺手拉了拉帽衫的松紧绳道:“就这段时间我跟着他们学编程嘛,就感觉公司里全都这么穿,我就也这么穿了。”
是的,没错,旺达又开始开发新技能点了。保罗奥图这边现在的集聚效应虽然还不错,但是主要还是大公司抱团,旺达投了几个项目之后就生出了自己组团干的想法。当然了,不是在这里和马克抢生意,她打算回去之后再另起炉灶。对于旺达的这个想法,其他人倒是挺赞同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旺达比谁都明白,就干脆跟着他们学起了编程。
原本只是准备尝试一下,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上手,能就继续学,不能就算了,反正有钱就是可以任性随便挖人。谁知道旺达还真的有这方面的天分,从Basic看起,C语言入门,现在能够和他们争论到底是Python简单方便更好入手还是Java版本稳定效率更高了。
不过争论归争论,旺达心里还是觉得两者都可以,哪个需要的时候用哪个嘛,谁也没规定说要对程序语言从一而终啊。
原本呢,她是投资人,穿的不一样也无所谓,可是既然开始跟着其他人学习编程了,那旺达觉得还是融入集体更好一点。程序猿嘛,要么一个款式的卫衣买七件,要么红格子绿格子,红绿格子蓝格子轮流换。旺达觉得卫衣更舒服,这里面也有达斯汀拼命努力耍宝推荐的原因,她就干脆换成了现在这副装扮。
旺达本身就长得漂亮,各种看起来就贼贵贼有品质的衣服穿着,一个个本来就怂的还真就不敢凑过来,顶多背后说两句。换了这么一身平易近人的衣服之后,一个个指导她的时候都变得分外积极起来。当然了,最后全都被达斯汀给驱赶走了。
哼,他才是真正自学成才的天才小叮当一个,跟他学习就好了,不用理其他那些小辣鸡。
“本来眼瞅着公司那边最近应该忙碌起来了,想着让你回去主持大局来着,现在来看,你这边一时半会儿还完成不了啊。”谨欢揉了揉额头,“算了,你学习这是好事儿,回头我多跑两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