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函(三)(1 / 6)
“陈章?”燕绥之疑惑了一下, “乔治·曼森那位大少爷的潜水教练是不是就叫这个名字?同一个人还是同名同姓?其他的资料呢?”
顾晏:“目前就这些。”
“你确定要用‘些’来形容我手里的东西?”燕绥之晃了晃那孤零零的薄薄的一张仿真纸页。
一般而言,联盟的法律援助中心发一份完整的委托函,会包含三部分——
一是案子的简要概述, 能说明是哪件案子, 什么性质, 被害人情况和当事人身份。
二是起诉相关的文件,这就能让被委托的律师知道之前的诉讼进展, 也能明白自己拥有多少准备时间。
第三部分就是一份盖了章签了名的通知,通知一般只有寥寥几句, 还都是格式化的官方废话。
除此以外,委托函送到的时候, 那些厚厚的案件资料也会跟着一起送达, 由律所的事务助理集合整理,一起发给被委托的律师。
这是最常见的。
而燕绥之现在拿到的, 就只有孤零零的“通知”部分。
除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名字,其他屁都看不出来。
“文件传漏了吧?”燕绥之道。
顾晏:“已经让事务助理去问了。”
燕绥之指了指自己的假名,“顺便问一句有没有写错人?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
其实, 法律援助中心除了正在执业的出庭律师外,还有一份后备名单, 是所有有律师资格但正处在实习期的律师。委托函塞到实习律师手上的不是没有。
要么是有特殊情况, 要么是委托已经连续被多名律师直接拒绝。
总之, 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