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1 / 8)
第72章
随着老庶长的败退而走,加之君王势在必行的强硬姿态,以隗状为首的大臣们,不得不转而支持科举制。
毕竟,嬴政方才话语间,还有意无意提醒了他们另一桩大事:秦国高产仙种的背后,还站着一位全力支持君王的神仙。
隗状与王绾不由得顺着这句暗示,霎时想到小仙童素日对王上的无尽维护,他们若惹恼了君王,还会得到个什么好下场?
至少在这个时代,在这秦国朝堂之中,无人敢与呼风唤雨的仙人作对——粮仓中满满当当堆积的两百多万石留种之高产粮食,无时不提醒着他们仙人的真实存在,保不准,这空穴来风的科举制,便是仙人向王上提出的!
如此一来,朝堂剑拔弩张的氛围登时消散一空,君贤臣顺的和谐画面再次呈现,大臣们尽心挖掘着智慧为君王献策献计。数日后,君王在与“老神仙”探讨最适合秦国的细则后,关于开设公学的诏令很快颁布出来。
依据由易到难的讲学程度,朝廷在命人编纂对应教材的同时,又开设划分为三等的地方公学:
设立于各乡里的初等公学,免费收容国中所有年满四岁至六岁之男女孩童,且每日提供一顿餐食,由其父母做主自愿入学,修习识字描摹、算学等启蒙内容。
三年后,这批孩童通过县里统一糊名考核,择优录取额定人数,进入户籍所属县设立的中等公学继续学习,一应食宿费用及徭役依然全免。
若有先前在家中求学、因超龄而无法就读初等公学的学子,亦可参加相应统考,而入读对应等级的公学。
同时,朝廷诏书又补充了一条针对各地豪强的“福利”细则:
一则,若新归顺的东郡豪强,愿为各地学堂捐赠千石粮食,便能得秦爵一级。
一则,各地愿为县学捐赠粮食千石或黄金一百斤者,县学可破格收容其落选子弟一人,若欲让两名落选子弟进县学,则捐赠倍之。
第一条“以粮换爵”之法,在秦国历来有之,东郡魏地豪强如今随着旧国的覆灭,眨眼就成了惶惶不安的秦国庶民,见此福利怎能不欣然大喜?若非秦法只允捐千石而晋一爵,他们恨不得多捐几千石、多升几级爵位呢!
诏令下达当日,东郡各乡县,便迎来络绎不绝的车马驮着大量粮食前来。
而第一条,亦可为朝廷减缓经费压力,嬴政笃定豪强届时定会捐钱粮换名额。
何也?在“物勒工名”的秦法监督之下,所有官办工坊出产物品的品质,皆比私人工坊高出一大截,更遑论这涉及后世子孙前程之学堂。
朝廷既要开办公学,必会请来最好的先生授学,区区一地豪强,如何能与朝廷争夺当世大儒大才之师?
毫无疑问,这“福利”条款的出台,将吸引众多资产颇丰的地方豪强,出巨资为族中不争气的子弟,向官府“兑换”入学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