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其实有点怕于强这样的人(3 / 4)
两人没有在办公室谈话,私人谈话的地方依然还是办公室楼外那颗大树下,两人吸着烟,谈着一些工作外的事情。
“罗成,你这样搞,是不是太过了一些。”
“李科长,万一我自身有问题呢,这被举报会如何。”
“你这~~。”
李科长吸了一口烟,本来想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他李安就不怕被人举报,自身没问题,被举报一下能拿自己如何。没有想过自己要是有问题,被人举报的结果。
如果不以自身角度考虑,外人来看,你自己有问题,被人举报了,那应该是大快人心,活该。但要是一个人自身有点问题,这举报真就是往死里整呀。
现在要举报一个有工作的人,其实有很多方式。很多工厂自身都有保卫科的,这厂里的保卫科其实跟派出所是一个系统的,片警被调到工厂保卫科,或者保卫科的人调到地方当公安,在这年头都属于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厂里的保卫科是一样有权力办案的,如果想举报一个人,其实可以直接去人家厂里举报就可以,查实了可以内部处理。另外一个举报地方就是街道办,最后才是派出所。而前两者对于被举报人,查实了也有缓和的余地。唯独派出所那边,查实了,可能就会让人断送前途。
罗成现在是没事,但他这反问的话,让李科长明白这不是他有没有受到损害的问题。而是对方就没留余地,而且明显是报复性的举报。
要是跟罗成没有矛盾的人举报,就比如一些大妈,看谁家里日子过的跟收入不正常。还真有好心的大妈去举报一下,甚至是形迹可疑的人,也是直接去举报的。这年头举报人是很正常的事情,还是被鼓励的事情。
但住一个院子的,之前就有矛盾,加上还有人无意听到于强自己都说罗成被举报了竟然还一点事都没。这要是说他就是一个热心市民,糊弄鬼都不相信。
可就算是这样,李科长也觉得的罗成报复的手段过了,按照罗成的说法,直接整对方进去,也不是说把对方搞出什么大罪,但丢工作是很有可能的。
人事科的人是最清楚要一个人丢工作,大致什么罪行就够了。很多事情都是模拟两可的,比如罗成说对方要是喜欢喝酒,把他灌醉,然后找个寡妇啥的,最少来个作风问题。罗成倒不会给对方来个强*的罪名,那样的话,就严重了。
所以这事情在李科长眼里,报复的还是过了。但听到罗成说对方举报自己的起因后,是有家暴打媳妇和孩子,他也看不起这样的人。而罗成来跟他说这事,其实还是考虑他家里的情况,罗成知道如果工作受伤残疾之类的,是可以家属顶替工作的。
但不知道其他情况能不能也可以家属顶替工作,这样的话,既整治了对方,也没让他家里人没了生计。
李科长也认识纺织厂那边人事部的人,罗成只要把对方整的不上不下的时候。就是必须严重惩罚,但又在可丢工作和不可丢之间。然后李科长出于‘帮忙’的形式,让于强她媳妇顶岗,这样换一个没问题的人来上班,人家厂里也不会因为职工问题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