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帝国议会(1 / 9)
西京内阁……
胡均定以及一众阁臣,此时相对而坐,所有人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从大家的脸上就可以看出,所有人都是心思沉重,不知道如何开口。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最近陛下要搞所谓的革新。
何谓革新,有革又有新,然自古以来,所谓革新,也不过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修修改改,像刘鹏这样大刀阔斧直接动倒的其实很少,毕竟这次革的一部分,其实也是王权的一部分。
比如监督之权,原来汉国的监督权是在督察院,在内阁手中,但是这次刘鹏非要仿西洋搞什么帝国三级督察议会。
以议院行督察之权,将督察的权利和内阁督察院分开。
所选之督察员,以地方之德高望重之人,以及退伍军人为主。
(非议员乃督察,也是为了与西式做区分)
有议政督察之权,但无实际行使职权。
当地财政,计划,由官府提出,帝国议会审核通过。
当然,为了防止地方之人抱团抵政,一些重要项目还是内阁代为执行,或者本质上,就是一种制衡。
比如官员任免,国家工程项目等,都由内阁审核,最高帝国议会有监督权,却我直接行使之权。
看起来没什么用,但是却可质询,质询投票通过,该项计划就会被重新审核,直到最后两方妥协。
而刘鹏君主的权利也没有被削弱,而是得到增加,比如刘鹏下达的指令,可以绕开会议,直接下达执行。
甚至可以直接解散帝国会议,只不过这样自毁根基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刘鹏不会去做,反而会维护。
之所以搞这种全新的督察制度,其本质就是防止地方官吏借着天高皇帝远胡搞。
哪怕明知道最后可能还会合流,但刘鹏依旧要搞,别的不说,给老虎笼多上一把锁,绝对是最正确的事情。
当然,除了监督权之外,还有法权,原来汉国的法权在官府,地方法院基本背靠地方官府。
很容易出现结党营私的现象,前几年就查过几次法院徇私舞弊案。
杀了几十个脑袋,才止住这种风气。
现在刘鹏准备在法上面大改,法要改,首先就要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