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这话我好像对别人也说过(求月票!)(1 / 9)
犹他爵士在联盟中唯一的存在感,大概就是奥拉朱旺、巴克利和皮蓬等球星时不时会冲媒体抱怨爵士队的假摔、肘击、飞膝等一系列阴损的动作。
这支球队的恶名众人皆知。
皮蓬直言:“卡尔.马龙在场上,就像挥舞着一对印第安战斧在和你打比赛。除了底特律和纽约,盐湖城是我最不喜欢去打球的地方。”
罗德曼则对斯托克顿恨之入骨:“踩脚背、顶膝盖、下黑手、小肘击、锁喉、袭击对手的丝处约翰.斯托克顿那个杂种总是干着最肮脏的事情,还假装一脸无辜,恶心透顶。”
这种强硬的风格深入这支爵士骨髓,毕竟他们的主教练当年绰号电锯、盖世太保。他靠着一手强硬的防守,让自己的公牛4号球衣永久悬挂在联合中心上空。
杰里.斯隆要求自己的球员们在防守端保持对抗和身体接触,保持粗犷和凶狠,而他的两个弟子卡尔.马龙和斯托克顿在这一基础上加入了些自己的理解。
因此,犹他爵士成为了全联盟球员最不喜欢的球队之一,也是最惧怕的球队之一。
但这一次,挥舞着印第安战斧的卡尔.马龙,那个总是在休赛期背着降落伞跑步,拿着猎枪去丛林里猎熊的硬汉,却反而倒在了血泊之中。
谁干掉了他?
90年代以来最混蛋的球员。
这是罗杰这场比赛之后获得的新绰号。
比起“真理”,这绰号不够酷,不够高大上。
但却简单明了的说明了罗杰现在在联盟其他球员心目中的形象。
是的,在大多数NBA球员眼里他是个混蛋。
在吉姆.格雷这种媒体人眼里他是個混蛋。
甚至,在一些队友眼里他也是个混蛋。
但在竞技体育的世界中,这样的形象并不丢人。
只要他能赢,他就是个受人喜爱的混蛋。
甚至会受到三岁小女孩的喜爱。
就连微笑刺客现在都喜欢上了罗杰:“我对这事儿唯一的评价是,罗杰的力量还需要加强。他居然没有让卡尔.马龙在脑袋上缝针,这是不应该的。对付卡尔那种混蛋,就不应该手下留情,就得下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