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喝醉了,杀人不痛快(1 / 2)
雨越下越大,落在落地玻璃窗上,发出啪啪啪的声响,在灯光下溅射出漂亮的水花。
两个男人相对而坐,面前各放着一大杯啤酒,然后就这样相互看着对方沉默着。
“说出去恐怕整个诺兰大陆都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亚历克斯成了一个厨师,而且做出了天底下最好吃的月饼。”路易还是忍不住先笑了起。
“就像当年也没有人会相信砍得兽人心惊胆寒的独狼路易十三,会成为一个商人一样吗?”麦格笑着反问道。
“没办法,跛了一只脚,就不能继续留在战场上拖累兄弟们,但是没有死掉,那至少就要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下去,才对得起当年你把我从兽人包围圈里捡回来的这条命。”路易笑着点点头。
“是啊,活着就该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下去,我现在觉得做菜挺有意思的,所以成了一个厨师,也算勉强对得起你冒着被灭门的风险把我从洛都拉到这里活下来的这条命。”麦格也是点点头道。
“不过,做了那么多年生意,我还是觉得杀人更有意思一点,也更擅长一点。”路易摸了摸自己腰间挂着的那把长刀的刀柄,刀柄上缠着的布条有些陈旧了,可以看到手指握着的那几处地方比起旁边要磨损的厉害许多。
“我现在觉得做菜比杀人更有意思一点。”麦格却是摇了摇头。
路易微微一愣,看着麦格的眼睛,那双眼睛给他的感觉和当年似乎有些不同了,少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柔意。
“小姑娘很可爱,一点都不像你。”路易笑着说道,话题转的很快。
“什么叫不像我,我可爱起来的时候你是没见过,艾米和我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麦格顿时有些急了,两手往胸前交叉一叠,有些恼火道,看着路易的目光却是带着笑。
路易,别名十三,出身豪绅世家,他爹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浪子,在路易出生前就给他生了十二个哥哥,所以路易排名十三,也就有了路易十三这个别名。
虽然出大商人世家,但在二十六岁之前,路易却没有丝毫经商的兴趣,反倒是对练刀更感兴趣,而且十五岁便逃到了西南边境,成为了一名边境小兵,遇见了同样刚刚入伍的麦格·亚历克斯。
这是麦格·亚历克斯的记忆,麦格本以为自己能够像一个局外人一般将这些记忆当做信息,进行分析之后用来应对面前的情况,可当路易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他也同样沉默的看着路易的时候,心里却是难以抑制的升起一种看着老友的感觉。
何为老友?
就是那种你可以三年不联系,但是当你们重新坐在同一条桌子上,看着对方,你可以在心里笃定的告诉自己,对面的这个人是你可以交托性命,最为信任的那个人。
现在,麦格看着路易,心里就有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隐隐有些不安,但是更多的却是渴望。
他有些明白了所谓记忆融合的真正含义,麦格·亚历克斯留在他脑海中的那些记忆,被他融合之后,并非单单只是信息,那些记忆中所包涵的情感,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