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周末众像(3 / 5)
“你才会变成神经病,还是个胖神经病。”董宁憋了他一眼。
“这就对了!这才是你!”安迪扭头:“喂!你为什么要搬到我家旁边?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我喜欢鸟巢不行啊?哪来的那么多问题!注意开车别看我!”
董宁其实心里不是滋味,毕竟在这儿住了很久了,要不是想快点忘记过去忘记那个让自己心碎的家,她是不愿意轻易离开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
“喜欢鸟巢?不对呀!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告诉你!我可是正经人......”安迪又在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
“你连自己都骗?您这境界一般人可比不了!安胖子!你是正经人!非常正经的人。!”董宁不屑的说。
“真的?”安迪有些得意。
“你猜,还有我是真爱上你了,不光爱你,还爱你的房子,你把钥匙给我配一把呗?我没事去你家洗洗衣服,做做饭,给你当个保姆什么的。”
安迪一脚刹车!董宁险些撞到挡风玻璃上:“你干嘛!安胖子?我还年轻呢!你是想让我早早见上帝去啊!”
安迪看着董宁:“你是说真的吗?那我现在就配钥匙去!”
“我说什么了?你要死啊!吓死我了!能不能好好开车安胖子!”董宁还被那一脚刹车吓得惊魂未定揪着安迪的耳朵喊。
二环一家豪华酒店内,王楠和家人正在里面就餐。
“王叔叔,你好,今天第一次见您,敬您一杯,祝您身体健康,事事顺心。”雨彤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慢点喝!”王楠也跟着站起来接下雨彤的酒杯。
王楠的父亲王永政端起茶杯:“雨彤呀,谢谢你的祝福,叔叔戒酒很多年了,以茶带酒了。”
“王叔叔,我也很少喝酒,所以今天就这一杯了您看行吗?”雨彤腼腆的笑着说。
“当然行了!我儿媳妇说的话,我这个未来公公能说不行吗?”王永政对雨彤很满意,毕竟这个在他心里的儿媳妇,今天不管是穿着还是说话都很得体,人也很知书达理。
“爸!还没定......怎么就成儿媳妇了?”王楠说这话是有原因的,因为在裴娜的撮合下,那天下午雨彤和自己见了面,在王楠真诚的道歉和恳求下才有了今天的事情。他心里清楚,也许两个人还没有真正的恢复到那种男女朋友的关系上。
“怎么就没定?你这小子还不抓紧啊!要是你妈妈活到现在能看到雨彤一眼话,保证会说你小子是了烧高香了才会找到人家这么好一姑娘。”
“王叔!您是抬举我了,我到觉得有时候是我配不上王楠。他人好长的又帅对我呵护关心,又谦虚谨慎处处理解别人,而且对您也孝顺,他......”
“哈哈!姑娘你说的是他么?我这儿子怎么在你嘴里变的这么完美了?他?”王永政手指着王楠:“我最了解!心眼小,爱出风头,社会经验不足,要不然公司也不会走那么多人!不过他确实是个好孩子,有梦想。有追求,敢去拼,这点到跟我很像。他去国外读书的那几年信中总会提到你,谢谢你能接纳我的儿子,你们一起那么久了,他的毛病脾气你也受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