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意如何(2 / 5)
不多时,砚台中的墨色渐浓。
如今虽是豪宅大院,所用的笔墨纸砚无一不是名贵之物,只是早已物是人非,又不由想起今日听到狐鹿左台谈及他的故乡往事,顿时,一股别样的情绪油然而生,从笔海内琳琅满目的毛笔中随意提起一枝,不去管它是什么毫毛。
这就像兴之所至,想大醉一场,就抱起酒坛大口畅饮,哪管什么美酒烈酒,能醉人的都是好酒。
那些顶尖的宗师大家,哪怕他们手里仅是一根枯枝,或是一枝最普通的毛笔,一招一式使出来,自有一股别样的气韵妙趣,这就是意,意可杀人,亦可挥洒于笔端,书写在纸上,不过,无论是何种形式,对于此时墨北风的修炼而言,都是最重要的东西。
他双目微阖,轻吐出一口浊气,狼毫入墨缓缓一拖,意沉丹田。
心中胸臆荡然而出,笔随意动,提笔出墨如拔刀出鞘,落笔入纸如挥刀斩敌。
大江奔流,手中狼毫泼墨挥出,便是一横,大山巍峨,心中豪情万丈,一刀斩之,便是一竖,手腕轻轻一抖,如万军阵前取上将首级,便是一点,云雾翻涌,神龙见首不见尾,神出鬼没间一个摆尾,便是一撇,漫天大雪落地,老僧扫去石阶上的积雪,便是一捺。
顷刻间,屋子里竟然气机横生,陡然生出一派凛然的杀气。
这么多年来,墨北风写字练功如吃饭喝水一般平常,便是到了门楼山上,有时候也会随手拾起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一个瓦片信手涂鸦,笔意自然流露,有时一渡禅师看他写在地上的字体,也会毫不掩饰一脸的惊艳之色,对他的书法赞不绝口。
“你能有这个手艺,为师也就可以放心啦,你日后无论走到哪去,估计都饿不死,真的,再不济,就是卖字也能换个仨瓜两枣的,填饱肚子。”
卖字自然是说笑,但墨北风的字,不同于那些工笔吏刀,于质朴笨拙中,自有一股放纵自如的清新之意,跃然纸上,让人见了会忍不住拍案叫绝,倒是真的。
宣纸上仅有两行,十四个字。
古瘦漓骊半无墨,
醉来信手两三行。
他反复端详了几遍,自我感觉还算有几分满意,或许是品味与审美的关系,有人会喜欢浓妆淡抹总相宜,其实,写字如女子穿衣打扮,越清淡质朴越有女人味,太多的修饰描摹反而成了画蛇添足,为人所不喜,男人大多比较直接而直白,还是喜欢赤诚相见的多些。
正在这时,房间内忽然响起了脚步声,墨北风抬头一看,祖须陀与哲古达二人,一前一后走进房内。
看到书案上簇新的书法,祖须陀不由倒八字眉一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