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大将高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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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到什么时候,军队永远都是以胜利为信仰而培养出来的暴力组织:他们是暴徒,这是基于两种不同的角度来看的,或可称之为保家卫国,反过来对于其面对之人则称之为恶魔,
野王,这里是河内郡当中比较大的一个城市,仅次于郡府河内郡,高顺半断曹操无力抽调出太多的军马,那么从棋关方向奔来的曹军就是全部主力,只要拦截下他们保证河内、上党两地的安稳就足够了;
在高顺心里,或者是吕布心里,河内郡只是他们的一个门户,上党郡才是他们现在的根基不容有失:这是因为河内郡的地理位置还有领土面积决定下来的:
河内郡比邻司隶,因为距离曾经的都城洛阳很近,治下领土自然被压缩到了极点,比之一般的大郡,他们连人家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都没有,再加上有着曹操这个恶邻,吕布不想过多的在这里纠缠;
依托黄河预防北上的曹军本就是最好的方案,但是这一次曹军的主力却意外地绕道从弘农郡的渡口登陆绕袭过来,棋关守备空虚被一举拿下,西方多出县城都被马超攻破,就连凌县这个大县城也不例外,高顺心中蒙上了一丝阴影…
无须怀疑高顺的能力,这个出身卑贱的将军可能是自学成才的典苏,严于克己,深受部下信任,若不然如何能让战神一般的吕布都心生忌惮?
唐朝杜甫《后出塞》诗之二:“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
古语这样讲的:能领兵者,谓之将也”;“能将将者,谓之帅也”。帅才与将才的提法沿用于久远的战争历史,因而比较习惯和通俗化。帅才比将才高一个层次,偏重于战略思维,其学识和涵养能把自己提高到应有的空间境界,因而其思维的覆盖区域比较广渗透力也较强。
将才是在一定局部范围内能掌控局势,能带领所属出色或顺利完成统帅分派的任务的人,他偏重于战术或方式方法的研究。而其中的佼佼者谓之于一大将!
高顺的弱点在于不懂政治,所以他不是一个帅才
半断出曹军意图的高顺果断的调集重兵屯守野王一线,只等待曹军到来:
刚刚驻扎到了凌县,曹军就受到了一次小规模的袭击,高顺在宣告自己的存在,曹军伤亡并不大,不过一柱香的时间就将他们追杀赶跑,但是身为一个军师李煜明白高顺这是在告诉他们,他的布防已经完成:
似高顺这等人物,只要他布防完成很难有漏洞李煜的心沉到谷底,吕布军的底子并不差,相反还很精锐,这时候在人数上、机动性骑兵的比拼上曹军也不占优势…
正面对阵?这不是曹军的风格,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曹军才会去选择这样的战术,就好比封丘之战,就连潼关之战李煜也是处处算计,不算是硬拼,保证每一个士兵的存活这才是一个上位者应有的思想;
嗯!这个高顺!好生了得啊!
“老师?。”曹不轻轻地拉着李煜衣袖小声的叫唤,他是个聪明的小鬼,也是个成熟的小鬼,很能善解人意;
“啊!哈哈!你小子又要干什么?。”李煜一把将曹不抱了起来:“不就是这点事吗?”…,
“老师!你在想什么?。”曹不眨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问道:
“嗯,我们刚刚进驻凌县。”李煜考虑了一下决定将事情讲给曹不听让他更早一些能学习到不同的东西;“趁着我们进驻凌县,心中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高顺派来的军马进行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