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炒股与代言(4 / 5)
李迈打发走黄粤后,格鲁森又递过来几份合同,是球鞋代言的。
他简单翻了一下,发现只有耐克和aj两个品牌,和2k中一模一样,而且这是一家公司的。
“怎么只有两家,没有更多了吗?”李迈向格鲁森问道。
“其他的都没什么诚意,被我排除在外了。”
这两份合同都是现金合同,均是三年期的,耐克的是3年18万美元,aj的少一点,3年15万。
nba球员的球鞋合同一般分三种,最好的是签名鞋合同,钱最多,但能签的人很少,都是科比、詹姆斯这类的超级球星。
第二好的是现金合同,也就是李迈手上这种。能签这类合同的人也不多,一般是普通的明星球员、球队首发或者一些有潜力的新秀。
这类合同的金额差距非常大,明星球员能签上千万,新秀球员只有几十万。而且是耐克、阿迪他们认为你是有潜力的新秀才能签,符合资格的通常都是乐透区新秀。
李迈虽然是二轮秀,但他在夏季联赛上展现出了潜力,而且背靠一个大市场,所以才得到合同的,要不只能签第三类合同。
另外还要说一下,在球鞋代言领域,像李迈这样的中锋并不吃香,因为鞋子不好卖,吃香的是后卫和前锋。
第三类合同是商品合同,这在nba最普遍,大多数角色球员和新秀都签这类。
签了之后,没有代言费,品牌方每年会给你一定数额的产品券,你拿去换鞋,之后就穿他们的鞋打球了。
看着很苦逼,但对于那些nba底层球员来说,这类合同每年能帮他们省下买鞋的钱,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如果换回来的鞋穿不完的话,也可以拿起卖或者送人。
李迈看着手上的合同,想了一会,对格鲁森说道:“你再去和耐克、aj谈判一下,合同我只想签一年期的,金额稍微少一点也无所谓。”
“迈克,这份合同已经很不错了,今年很多新秀都只能签商品合同。”格鲁森有些犹豫地说道。
李迈疑惑的看了经纪人一眼,转眼就想通了。
一般这种商业合同,经纪人都会劝球员签下,因为关乎他们的利益。
经纪人的佣金,球员工资通常都是收4%左右,但商业合同要提高到2%。
李迈让格鲁森去将三年的合同谈成一年,这明显损害了对方的利益,他自然不乐意。
“贾森,我和你交个底,新秀赛季我一定有好的发挥。所以你不要纠结合同的年限和金额,明年我们再一起签一份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