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灵物之谜(8)(1 / 4)
灵物之谜(8)
地狱蓝?那县令大人听羽云叟说蓝叶、蓝茎、蓝花的草木名叫地狱蓝时,稍一愣神,立即是恍然大悟、抚额摇头,连称自己真是愧对汗牛充栋之书,平日博览群书在胸,真的到了用它之时,却是抛之于脑后、忘之于九霄。
原来,那县令也并非是不学无术之辈,想当年冷桌子热板凳、苦读寒窗十载,大比之年高中进士,这才换来乌纱帽一顶-----他们书生学子的,走的都是学而优则仕之路嘛!
所以那县令大人也算是饱读诗书、胸藏万卷之人。当年除了科考课目以外,闲暇之际也曾涉猎过不少奇学异书。
在那些浩如烟海的杂书古籍当中,曾有一本与《山海经》齐名的姊妹篇异书,名叫《方物谱》,县令大人当年也是对那奇书倍感有趣、手不释卷,常常对其是拍案称奇、颂而忘食的。
与《山海经》不同的是,《方物谱》一书并没有记载什么神兽异鸟、寓言神话,而是图文并茂地记录着上古之时,九州各地曾经出现的一些奇异草木。
据《方物谱》所记载,刑天与天帝争神之时,天帝斩其首而葬之于常羊山。后来在常羊山上,便长出了一种蓝茎、蓝叶的草木,高不过尺、通体发蓝,就连它所开的花朵,也是诡异的蓝色,而它扎在土中的根须,却是鲜红如血一般,非常诡异。
那种奇异的蓝色草木,曾经被上古先民一不小心误食下去,顿时变得嗜血贪杀,犹好吃人,竟然连自己同族之人亦不放过......
后来在神农尝百草的时候,遇到那种奇怪的草木,知道它的来历,将它命名为地狱蓝,告诫世人绝不可碰、更不可食,只要发现它,就应该立即铲除深埋,或者是焚之成灰!
只是那种地狱蓝虽然罕见,却是并未绝迹。在唐朝时,曾经有人误食地狱蓝的果实,后来变得爱吃人肉,并且按人肉的好吃与否,分为三六九等,说是人肉那种东西,以不满十岁的小儿为上品,妇女之肉次之,成年男人的肉最差等等。
故而后世之人,如有误食地狱蓝的,多变为好吃人肉。这种事情绝非少数,在元末明初人陶宗仪所写的《南村辍耕录》一书中,亦有详细的记载......
虽然那县令曾经看过此类古书,却只是把它当成传说奇闻而已,未曾想到今天所遇到的柳妙颜一案,竟然真的与地狱蓝有关。
所以县令就对羽云叟说,《方物谱》一书的确存在,本县亦曾看过,上面确实记载有许许多多的奇花异草。包括那种地狱蓝,本县当年也曾在《方物谱》上看到过。只是,你是从哪方面看出来这柳妙颜是误食地狱蓝所致啊?再说,《方物谱》一书当中并没有明确记载,食用地狱蓝的人入土埋葬之后,坟头还会再长出地狱蓝?
羽云叟就告诉县令说,既然大人当年也曾看到过《方物谱》一书,想必大人还记得书上所说的吧,凡是误食地狱蓝之人,虽然行为举止、仪态外表并无异样,但其眼睑内侧,必有蓝色血丝。刚才老夫仔仔细细地看了柳妙颜尸体的眼睑,发现与古*载一般无二。
至于食用地狱蓝的人入土埋葬之后,坟头仍会长出地狱蓝,则是老夫当年的亲身经历,绝无差错,这点儿请县令大人尽管放心,老夫绝对不会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县令当时是走投无路、且无良方,也只得听从羽云叟之言------想他羽云叟本是德高望重的有道之士,应该不会妄言虚实、哄骗于人,只能寄希望于柳妙颜坟头上长出那种奇异之物。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那柳妙颜入土安葬之后不久,从她坟头之上果然长出来一株诡异的草木幼苗,虽然草木尚小,但它却是正如羽云叟所言,纤细的茎与圆圆的叶子全是亮蓝色的。
这一下,县令与师爷等一帮官衙之人,纷纷称赞羽云叟通古晓今、见识非凡,认为柳妙颜一案应当可以就此结束-----柳妙颜离家出走时误食了地狱蓝,而那些丢失的小孩就是被柳妙颜所食。现在水落石出、真相大白,食人凶手柳妙颜也已身死入土,自然算是结案。
但丢失小孩的那几家老百姓,却并不认同官府县令的看法,说是此株蓝色草木虽然奇特罕见,但并不能说明正常之人吃了它,就能变得嗜血贪杀、能吃小孩,所以求告官府,还是要帮他们寻找失落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