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擒贼先擒王(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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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撇了他一眼:“别夹了,快吃你的吧,多大点事,你越搭理他,他才越觉得自己是回事。赶紧吃,吃完跟我好好说说那个二麻子家。”
柳财材瞬间被转移注意力:“对对对,二麻子,姐,我跟你说,二麻子就不是人,缺德带冒烟的,那孙子最可恶了,姐你必须帮我好好收拾他一顿。”
万顺专心嗦面,分出一只耳朵听柳财材吐槽二麻子,从中得出有用的信息。
二麻子姓曹,他爹曹保健是靠读书,从山卡卡里走出来的大学生,算得上是一个励志人物。
但走出学校,走向社会后,他那颗励志的心,就被世俗沾染,已经失去了本来色彩。
现在在公社一个小部门任职,工作上无大错,小打小闹却不少,要抓小辫子的话还是很容易。
万顺吃完,把带来的东西留给柳树贺芳,和迫不及待的柳财材走了。
艳阳高照,落在身上火辣辣的。
“姐,咱们现在去哪?”柳财材摩拳擦掌。
要不是现实不允许,他都想学斧头帮操把斧头在手里。
万顺看得眼睛疼:“机关那些人中午吃饭,一般都去哪?”
机关有食堂,但很少有人吃食堂。
柳财材不理解:“野味店啊,姐,我们不找二麻子吗?”问什么机关。
万顺勾唇笑:“擒贼先擒王,二麻子只是个小喽啰,不重要。”
“啥意思?”黑小子表示不懂。
万顺没解释,两人溜溜达达到了野味店。
正是饭点,这里客人爆满。
如今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好些野生动物不让抓,不让吃。
但人都有反骨,越不让干什么,越想干什么。
野味店凭借胆大不要命,专做野味生意,价钱不是一般的贵,当然,面上是挂羊头卖狗肉。
好些人都喜欢来这里,一为满足口腹之欲,二为满足面子和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