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青春岁月(2 / 4)
三月十三日星期日
春天暖暖的,毛线衣也可以脱了。春天又去,夏天快来。暖洋洋的春天,总比冷冰冰的冬天好过吧?
昨天一看见那个人的眼神,就马上知道是他进房偷钱的小贼了。他还是我小学同学的老公,同事的女婿,一个脚拐的。在旅店做事时发生了口角,居然报复我来了。我心里充满了对他的仇恨,恨不能叫个人来揍他一顿。可是你有证据吗?叫得到人吗?我又没有男朋友。过去就让它过去了。旅店还真是一个惹事生非的鬼地方。
昨天还收到书凤的来信。信里还有一张戴着眼镜的照片,照片显得她成熟有一股书呆气了。我们的话不再象以前那么多,也不再象以前那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有点心距,感情也没有那么纯真似的。
在五山上班一年多,这段日子发生的事,好象己经经历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人生。什么酸甜苦辣也尝过了。人也长大了一点,和在校园的学生比,又学到了许多功课。
下了班,走一走,散散心,心情也舒畅起来。这么清幽的环境:大山,森林都叫人有点留恋。不过以后还是会离开这里的,回到小城里也享受热闹:看电视听歌。如果一个环境能同时拥有清静和热闹那该多好!
那么多的书能给我满足能给我安慰。我怎能辜负太阳给我的热量,大山给我的清静呢?
到了夏天,就去剪头发,拍几张照片,趁年轻时还有这个闲情逸致,老了,就没有这些兴趣了。
三月十四日
这次不能回家休息让我感伤,上班也烦躁起来,一副不耐烦的神色来对顾客,真好彩没闯什么祸了。
春天回潮,什么都湿润的。不过山沟的清静倒给人宁静感,那“蟋蟋”叫的不知什么东西也
好催眠的。
真想快点春耕,插秧晚上可以去捉泥秋。
单位来了个新女职工,住在我隔壁,这样也好有个伴,有点声音,有点人气。
小白见我写日记,也买了本日记本写上她女儿的日记。
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