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死道友不死贫僧(2 / 3)
“国师大人,孩童若是早夭,则无需缴人丁税,人丁税的缴纳需得成年之后。
而根据当年商鞅之法,一户之中若有两口成年男丁,须得分家另立,人丁税也无须原来家主承担。”李斯站出来说道。
季越忽略了现在是秦朝,不是后来宗族林立,一家几十上百口还不分家的时代。
秦朝如果不分家的话,那么赋税得增倍。
“纵使如此,若是收税过多,百姓手中永无余粮,一旦出现什么天灾人祸,顷刻就是破家之灾!”
当一个家庭,家里面除了维生的粮食之外,没有任何多余产品的时候。那么这个家庭关系,家庭结构是相当的脆弱的。
一旦有天灾或者人祸,家庭结构瞬间就会崩塌,天灾指的是某一年粮食减产,乃至于绝收,人祸指的是生了病,或者断了腿之类的。
这样的家庭是没有任何抗击打能力的,显然也是非常不健康的状态。
一旦这样的家庭成片大面积的出现,那么想要增长人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说句实在话,人口不降低就是好的了。
季越也算是明白秦朝为什么会那么迅速的崩溃了!
这样的土地税收政策,对于整个农民阶层来讲,是极大的打击。
会直接导致农民阶层变成最脆弱的阶层,一旦哪边出现天灾人祸不能及时赈灾,发生暴乱几乎是必然的。
嬴政因为考虑到季越的神奇,再加上这也是季越第一次提出反对建议,而且还是十分明确的反对,所以也并没有立刻发怒,将大臣们打发走之后,才向季越询问究竟。
季越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唉!
陛下也曾困苦过,当知挨饿的滋味不好受!百姓所求无非就是活着,活着若是能吃饱,自是更好。
可是如果税收真如陛下所言那般征收的话,到时所留粮食只够让他们饿不死,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可怎么办?”
“天灾自有朕派遣官员去赈灾,至于人祸嘛……”
嬴政也卡住了,天灾他这边可以去赈灾,可是人祸,又哪里是他能管得过来的?
“陛下,天灾都不一定次次都能及时赈灾,人祸就更不用提了!
若是百姓手中一丁点余粮,余钱都没有的话,一旦碰到任何天灾人祸,都有可能瞬间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