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要录的歌(3 / 3)
她听过《曾经的你》《晴天》和《旅行》,觉得许停之这三首歌比现在排行榜上大部分歌都好听多了,这家录音棚的老板震惊成这个样子,也是正常的。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见到中年男人这个反应,她竟然有些替许停之得意。
过了一会儿,中年男人似乎看完了谱子,长长出了口气,抬起头来直面许停之,有点郑重地说:“你这编曲涉及的乐器有点杂,按理说我五千块钱是绝对搞不下来的。
“不过现在想见到这么好的作品实在不容易。我难得遇上了,就不计较这些了。这样,我给你打个折,这首歌两千我做了,咱们交个朋友,你看怎么样?”
这下沈夏茵也不得不惊讶了。许停之这家伙的歌就厉害到这个地步吗?!这老板的样子,让她想起了《水浒传》里的纳头便拜。
许停之伸出手去,自我介绍了一句:“谢了。我叫许停之。”
那中年男人大胡子一抖,伸出手来和许停之握了握,咧嘴笑道:“黄添,添油加醋的添。这个录音棚的老板。”
他说完又道:“那就这么定了。不过你这歌我得先去准备准备,你这歌用了不少传统乐器,古筝、二胡还好,我这里都有。不过巴乌我得去看看有没有。
“这样,你们随便付个定金,咱们先签协议定下了,我去准备准备,没问题的话下午开始录怎么样?”
许停之没有意见,点点头说:“行。”
他交了一百块钱定金,等黄添找来协议签了字。黄添还在原件上面签了字,复印一份,把原件交给了许停之。
许停之看了一眼,复印件上签的不只是有名字,还写了一句话,表明这谱子就是协议签的歌,谱子只作委托创作使用,版权归属于许停之。
黄添说以前有人提出过怕侵占版权之类的,所以他如果拿的是纸质谱子,就会写这句话。不过如果是邮箱发送的话,就可以省了这一步了。
邮件日志可以证明版权归属,不需要多此一举。
做完这些之后,许停之就先和沈夏茵、橙橙离开了。
那协议上有约定的价格、还有版权、保密之类的规定,避免在这方面引起纠纷。许停之在签字以前都确认过了。
三人出了录音棚,之前那个年轻人已经不在这里。
沈夏茵忍不住好奇地问许停之:“你那三首歌怎么还用古筝二胡啊?我之前听,不像是会用到这些传统乐器的啊。”
许停之一笑说道:“谁跟你说我给他看的是那三首歌的?”
沈夏茵微怔:“那是什么?”
许停之道:“是《诛仙》的主题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