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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九则说话的声音低而和缓,显得很温柔。
听得薛铃陷入沉思。
她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闻九则表现得好像很爱她的样子?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在他们相识到成为男女朋友再到分手的一年多时间里,这男的做过最多的事,不是把她气到发飙,就是把她逗得跳脚。
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写着犯贱和恶趣味。
他经常那个笑眯眯的样子,什么事都很随便,她一直以为她这个女朋友也是随便凑合的。
因为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告白,最后分手也是他先提出来,而且当时闹得并不愉快。
她气得把奶茶砸在他脑袋上,但他不在意地随手一抹脸上淅淅沥沥的奶茶,神态懒散地耸耸肩,挥挥手就走了。
他并不在乎她,对她也没有什么很深刻的感情。
薛铃一直是这么觉得的。
可是他为什么能在分别三年后一眼就认出她,为什么看到她变成丧尸还非要把她带在身边,为什么一点不在乎她丧尸的外表,仍然会亲密地抱着她,为什么他好像很想念她很珍惜她的样子?
他甚至丢下表弟和人类的车队,选择和她一个危险丧尸独自离开。谁看了不说一句失了智。
薛铃左思右想,搞不懂这人究竟在想什么。
以前就是这样,她一直猜不透闻九则的心思,倒是他相处没一段时间就把她看得透透的,在故意惹她生气这件事上更是拥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薛铃思索半天,忍不住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失忆了。
但她仔细回想过去的事,发现自己脑子清楚,记忆没有模糊,不曾漏掉什么东西,反而又重温了一遍闻九则过去的“劣迹斑斑”、“累累恶行”。
……人这一辈子真的不能太早谈一个神经病男朋友,否则你会记他一辈子,想忘都忘不掉,就像薛铃这样。
在思索和自我怀疑的空隙里,薛铃还没忘记维持自己的丧尸设定,时不时吼两声,抓抓坐垫和身上的安全带,挠挠车窗车门。
该死的闻九则把她闹出来的动静当成白噪音电台了,边开车边听着她的动静哼歌,手指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配合薛铃嘎吱嘎吱挠椅背的声音,颇有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