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高正秀的条件(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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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秀咬了咬牙,像一个明知道必死却还是英勇向前的半岛人民民主义战士。
颤抖的小手出卖了她内心。
今天高正秀穿的是银行制服,这是她最喜欢的一套衣服。
不仅仅因为制服的款式好看,收腰,短裙,搭配一条小领带,一看就是高贵的银行工作者。
更因为制服能彰显她的身份,每次穿上这套衣服,村子里的人都会热情的跟她打招呼:“啊呦,这不是我们村的大学生嘛?黑山村唯一的大学生正秀啊!
现在可是银行的职员,每天坐在楼房里数钱数到手抽筋,真是让人羡慕。”
高正秀从小就是家长嘴里别人家的孩子。
聪敏,漂亮,学习好,懂事。。。。。。
现在又的加一条,工作好!
听说镇长家的儿子一直在追求正秀,可是高正秀根本看不上。
首尔大学高材生,当然是希望能去首尔,最好能去银行总部任职,那里才是她的归宿。
但是现在,高正秀有些后悔穿这套衣服。
外面一件收腰小西装,里面只有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穿脱都很容易。
“好了,放下吧,又不会少二两肉,至于吗?”
看过之后,金日天强忍着冲动,淡淡的说道。
你还别说,高正秀看着没什么出奇,但真的是有料,不但有料而且异常的挺拔。
韩孝利的他已经见过了,丰腴圆软,但是抵不过地球的吸引力,微微下沉。
正秀则有些违反牛顿定律,不但有料,而且,咳咳,不能瞎说了,否则就要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