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布莱恩;马丁(1 / 3)
尼采曾说过——与野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野兽。如果你长时间凝望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凝视着你。
仇恨可以改变一个人,有时,甚至会让你变成自己所仇恨的那种人。
元帅很清楚这点,但他并不在乎,即使是令人厌恶的改变也比随波逐流要强。
关于他的故事,并不怎么令人愉快,说是逆十字当中最为悲惨的也不为过。
在人生的前三十五年,伴随元帅的名字是布莱恩.马丁。马丁小时候,他的家境很一般,虽不至于挨饿,但也谈不上富裕。他考入了大学,却没有去念。像这种穷学生因为经济拮据而自动放弃录取机会的事情,世界上多得是,再说他的成绩也并不能算拔尖,没人会在乎。
那年,马丁十九岁,他的理想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变得像那些贵族和王族一样,有房有车有存款,将祸害失足女青年作为一份崇高的事业,一直从事到退休年龄为止。
但现实是很残酷的,有些人什么都不用做,还不到十九岁就已经实现了马丁的理想,另一些人努力到了四十九岁,住进了二手房,开上了二手车,存款没有贷款倒是不少,而娶的媳妇儿年轻时是个被祸害过的失足女青年。
总之,马丁走出校园后,就去找了份活儿干,工作很辛苦。薪酬很低,社会地位也很低,至于前途……他每次闭上眼睛都能看见自己的前途。
马丁工作的单位是一家玩具厂,从那儿的前大门走进去。看到的不是厂房,而是个半免费性质的博物馆。实物玩具作为一种夕阳产业,靠着物质文化遗产一般的鸡肋定位被保留了下来。要知道,这年头的小孩儿,话还没学利索就会玩儿平板电脑了,谁还玩那些塑料的东西?所以玩具厂自己都几乎不造传统玩具,因为根本没有需求。
饶是如此,玩具厂依然是有盈利的。因为仍有一种玩具卖得出去,那就是手办。这东西价格不菲,面向青少年和成rén市场,利润相当丰厚。只是牵涉到一个版权问题。必须得到漫画公司的授权才能生产,且严格限量。这条利益链最后的分配形式就好比……一块大蛋糕,漫画公司忙里忙外一番,过来把蛋糕的部份吃光了;奶油则给了“有关部门”当孝敬,虽然他们基本上什么都没干。但谁让他们有权力让你什么都干不了呢;原作者只分到了蛋糕上的一颗樱桃,不过他只是一个人,所以胃口不大,忍了。谁知道这樱桃还没搁进嘴里。有关部门又跑过来咬了口,随后再吐给原作者。告诉他,这叫上税。当这场好戏在上演的时候。出工出力最多的玩具厂,正在一边嚼蜡烛玩儿。
工作了四年以后,马丁变得现实了很多,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曾经的理想很幼稚,而且以目前状况来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原本他的人生也就如此了,平平淡淡,别惹上什么是非,混个温饱总不成问题。偏偏就在他二十三岁这年,发生了一件事。
某天,马丁走在街上,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响起:“嘿!布莱恩!”马丁回头看去,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坎贝尔。坎贝尔小学时就是马丁的同学,两人一直是同班,高中时坎贝尔去了其他城市的学校,两人的联系便逐渐中断了。
七八年未见,二人自然是有许多话要说,他们找了个街边的饭馆,小酌几杯,各自诉说着生活上的艰辛。坎贝尔的家境比马丁好些,至少家里还能供他完成全部的学业,不过大学毕业后,他茫然了,生活并没有一纸文凭就得以改变,努力工作也未必能比溜须拍马更有用,女朋友毕业后两个星期就认了个干爹,坐在一辆他花一年薪水也只能买个方向盘的跑车里离他而去。听着儿时玩伴的诉说,马丁也只是苦笑,人这一辈子,能推心置腹地交谈的朋友,恐怕也只有从小就认识的那几个了。两人互倒苦水,交换了手机号码,算是恢复了联系,约好了下回有空再聚。谁知道,这一别,就是永远。
一星期后,马丁意外地在一则被炒得新闻上看到了坎贝尔的消息,他在一起车祸中丧生,开车是一群在晚上飚车的贵族子弟。马丁可以想象坎贝尔的父母和祖母看到这个独生子的死亡会是何等得悲痛yu绝。而他的心里,更多的是愤怒。因为最后那名开车的贵族只判了两年,而且还得到了缓刑,谁都知道,当缓刑结束以后,一切早已平息,对方根本不会入狱。
马丁花了部份积蓄去咨询律师,还查了许多的资料的相关案例,就在几年前有一个案子,是一个开黑车的家伙为了逃逸,撞坏了两辆车并将一个行人撞成轻伤,结果他被判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最低量刑三年,上至死刑的重罪。但撞死他朋友的贵族在街上飚车并造成了行人死亡,居然只判了危险驾驶罪,那最高量刑还不到三年。
马丁找到了坎贝尔的家人,想劝说他们上诉,讨回一个攻到,但他却得到了让自己惊异的答复,坎贝尔的父亲告诉他,他们不会再谈那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