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碰到书中男二(1 / 3)
假千金下乡替嫁,被糙汉猎户夜夜宠第九十四章 碰到书中男二
洛嫣到了房间,还在自己得思绪中,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书中的男二。
书中,这次南下之行,瞿冥是带着方柔和沈凌轩来的,他们是在一座大山中碰到楚屑的。
当时楚屑被狼群围攻受了伤,方柔听说他是镇国公府的世子,并且和自己有着同样的遭遇,小时候被恶毒的姨娘换了身份。同病相怜的人本来就有很多话题,再加上方柔温柔善良,给楚屑包扎,就此楚屑对方柔生了情愫。
而到现在,洛嫣也明白为何楚屑的侍卫会杀一条无辜的狗了。
楚屑小时候跟着恶毒姨娘在乡下的庄子里长大,不仅受尽了恶毒姨娘的虐待,还被恶狗咬过,所以特别怕狗。他八岁左右的时候,又被恶毒姨娘丢到了山上,遇到狼群。
常年被欺负的小孩已经有了自我保护意识,在极度的恐惧之后,就是极度的暴力。
他用头上的发簪做武器,杀死了一头头欺负他的狼,最后也差点被狼吃了,是他的亲小舅舅听到动静,把他救了,带他去了西南边关。
自从那以后,楚屑看到狗和狼,就有了些人格分裂的倾向,先是变得害怕懦弱,然后变得暴力、疯狂、虐杀。
后来,方柔利用他这个弱点,同沈凌轩一起设计了楚屑,楚屑发狂,拿刀砍伤砍死了京城的不少权贵,被沈凌轩联合朝中的大人上奏,判处楚屑死刑。
想到这个,她都有些庆幸,刚刚这疯批只让人杀了一只狗而没有祸害百姓。
她决定明天放慢速度,不同这个疯批一起。
毕竟楚屑和男女主都带着磁场,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书中的剧情了,但只是小方向的,男女主和楚屑之间的大方向,她还是不想掺合的。
刚洗漱之后,休息了良久,突然听到敲门声,洛嫣打开门,就见瞿冥一身淡紫色的锦缎长袍,绝美中夹着妖孽,看起来更加风华绝代。
她突然想到,男三都这么漂亮,而书中的男二属于大家的,更是俊美无比。
现在距离楚屑这么近,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一看男二到底是如何的绝色?
书中的男二和男三,倒是谁更胜一筹!
只是,想到那疯批的性子,瞬间就息了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