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荒土焦尸,财帛动人(3 / 4)
但幸亏老天有眼,事情的转机,大概大概半个月前。
那个时候,渭水发生了两件大事儿——王家老爷子重金悬赏噬人大虫的消息传得火热的时候,州府的金阳商会也途经渭水,中途因为雪崩折损了人手,只得在渭水招募护卫和挑夫。
这两件事儿,都是赚快钱的法子。
前者,是属于那些刀口舔血的练家子的,后者却是属于王海这样空有一身力气的普通人。
于是,在正青帮和余琛准备着去猎杀大虫的时候,王海和一众挑夫跟着金阳商会去了。
兴许是机缘巧合,又兴许是机会来了。
总之,在护送商会的途中,金阳商队遭遇了狼群,又折损了好些人手。
在与狼群的追逃中,王海仗着身强力壮,机灵敏捷,拼着老命,救了金阳商会的一个执事。
而他自个儿,也因此被咬伤了一条小腿。
救命之恩,金阳商会的执事为了感谢他,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跟着金阳商会回州府干,二是折现,给他一笔钱财。
王海想到家里妻儿老母,无奈地选择了后者。
于是在返程之时,那金阳商会的执事给他一个锦囊,锦囊里有六枚成色极好的金铢。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按照大夏的汇率,一枚金铢重三钱,六枚就是十八钱,也就是将近二两金子。
换成银子的话,那是相当于二十两雪花白银!
整整二十两银子!
这对于王老爷子这样的渭水富商来说,或许九牛一毛。
但对于底层的王海而言,无疑是一笔巨款!
当即,王海揣着锦囊,回了家。
可王海没想到的是,财帛动人心,这六枚金铢,不仅是富贵,更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