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排(2 / 3)
负责人曾经发现过这种现象,不得不集齐妖管局工作人员去追捕那只妖。孩子还回去了,然而她还是想要孩子,最后通过各种测试,证明她确实可以养孩子,并且不会随意抛弃后,成功领养了一个孤儿院的女婴。
现代社会包容性很强,负责人也不是什么不通情理的。于是他给孩子上了户口,名字那里暂时空着。嘱咐她一个月之内来取名,他们给重新上名字。
安安本人是户主,根据妖族救济金原则,她可以领取三个月,每个月三千元的救济金。并且还拥有一套免租房,可以暂住一年,实在没找到新住所,还能再续住。这个帮扶的可太明显了,几乎恨不得把妖养起来了。只要他们不惹事,国家真的不介意多花钱,让他们安生一点的。就算不是大富大贵,平平安安这绝对没问题的。
“对了,鉴于你现在年纪大了,九年义务不再试用,所以我给你申请了夜晚补课的义务教育,等你通过考试,就能拿到毕业证。”
“孩子有免费的早教课程,你每天早上八点把她送到早教那里就行。”
“由于你已经很多年没登记了,所以你如果有什么想要选择的工作,我们也能帮你找。”
“出去吧,我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替你找工作。”
“下一个。”
负责人冷面无情的把安安连同孩子赶了出去。
安安抱着孩子,面无表情的看着余欢。
余欢连忙道:“安小姐,我带你去你的新家吧。”
余欢被负责人快刀斩乱麻的安上安安这个大麻烦,她有苦说不出啊。
妖管局安排的房子不错,大概考虑过她的原形很大,后院有个很大的泳池,前面还是别墅区。
这个房子其实很早就安排好了,只是安安一直没再上岸过。负责人给她的免租房并不是这里,但余欢知道这里是安排给她的。
海里的妖族很少,而且个个都挺凶残。族长为了避免她不满,已经尽了最大的能量给她安排这么一套小别墅了。
然而,安安不了解这里,对这里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更没有觉得这个房子有多难得。
余欢满心的炫耀都压在了肚子里,她可不像负责人,因为无知而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