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1 / 3)
医护室内,卫禾身躯几近赤裸的暴露出来。身材匀称,肌肉线条明显,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一类型。
只是浑身上下的淤青伤口看起来格外严重。
基本都是皮肉伤,还附带了骨折、内出血。医生检查过后诊断说:“以疗养为主,需要活络瘀血,药敷和推拿,然后好好静养就行。”
门外有人敲门,进来了几个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其中一个接过诊断报告,看了一眼躺在床上休息的卫禾说:“你们出去吧,我们来就好。”
原本房间内的医生护士直接出去了,看起来他们认识。其中一位上手给卫禾做检查,然后开口问:“听说你要见我们,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汇报。现在可以放心说了,这里没有低于九级的人。”
公司有关于重大信息的条例,任何正式成员都可以以此来做点什么,例如面见最高层。
当然根据以牙还牙条例,如果是虚假信息,基本可以重开了。你只是误判?不是故意的?呵,经过公司那么多年的培训还判断不出来什么是重大信息?
就算真的不知道,也一样照判。很多事情是以不知者死罪论处的。就像国防光缆,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弄断了;你下半辈子基本可以说是衣食无忧了。
无知是一种将罪状态,因此才会有义务教育、家庭教育甚至部分教育的安排。
不知者无罪在公司内是及其荒谬的言论,我不知道这是放射物质,害得几个人基因突变死了?就因为你不知道,所以放你一马?那哪些死掉的的人何其无辜。
这属于公司自私和以牙还牙原则下延伸出来的守序者原则:当有人遵循了能够维护所有人的利益所形成的规范,一旦他们因此遭受到别人带来的伤害,那么别人必须加倍的伤害损伤!
毕竟任何危险性的事情都受到监管,本身你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让你碰。你非要进去碰了,还害死人了。按照公司条例,死是最轻的结果。
就为此,听说以前还出现过当众凌迟的事件,一边医治一边凌迟那种,整个过程还进行了足足两年。光是听着就让人胆寒,具体事件卫禾没有查到,也不想去查,怕恶心。
当众是警告:不要碰的别碰,还有不要无知害死自己人。
在以上的条例加持下,延展出来新的默契:重大事件特别行动权,标准是必须对全公司人有重大影响。
只是默契,并没有直接写到条例里。
例如卫禾这次说的重要情报,是没有条例支撑的。可大家都默认可以以有重要内容面见高层这件事是合理的,至于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