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七十周年(2 / 6)
“是啊。《民法典》上的法定继承人都是家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我没记错吧?”
“没错。”
“有点奇怪,外孙去世,外祖父母是继承人,那外祖父母去世,外孙怎么不是继承人啊?”
“这就涉及到代为继承人的问题了。若法定继承中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即外孙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其法定继承份额。比如,一个老人有一子一女,他配偶去世了,他女儿也去世了,他去世后,没有遗嘱,他的遗产,由他儿子继承一半,他女儿继承一半,因为女儿已经去世了,这一半的遗产由他女儿的子女,也就是和他有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
“女儿比父亲先去世,父亲去世后,女儿在世时的丈夫没有继承权?”
“应该没有。”
“如果女儿的丈夫有赡养前岳父呢?”
“这样的话,应该有遗产继承权,但不一定,就算有,也不是血脉上的继承权。”
“很复杂。”
“想研究一下。”
“可以研究一下,以后找机会和律师聊聊这个话题。”
王晓雅想到最近几天,白贺安排人手在院子周围平整土地,好奇问道:“我们家院子周围的土地都流转给贺雅公司了,都签约二十年?”
“是的。”
“你这么操作,是为了避免别人在咱家周围盖房子?”
“呵呵!”白贺笑道,“老婆,你太聪明了。今年秋天,我就会在咱家院子外面二十三亩地上栽种上各种名贵树木,将来征地什么的,好好好考虑一下征地的成本。”
“如果真需要征地,就算一亩赔几十万,也要赔。”
“一亩地,一百万,未必够。”
“你要在二十三亩地上栽种价值两千三百万以上的名贵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