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疑点重重(1 / 3)
山田这时提出了疑点——在相信林田女士的情况下来说……她第一次回现场,为什么特地不走后面的小胡同了呢?
牧高忽然想到了什么的样子,连忙看起刚刚记得笔记,接着说道:“啊!对了,刚刚坪仓离开的时间,是14:05,也就是林田女士结账离开的十五分钟后,会不会她是在胡同里,看到了离开的坪仓,所以又去了正门?”
“时间上看,有这种可能,不过……前提是,坪仓真的是真凶,并且和这个林田并不是同谋的关系。”赤坂强调了一句。
“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女人在案发现场停留的时间,就有些太长了……14:05在楼下看到坪仓,避开他从前门回案发现场,之后14:43才离开,这在案发现场停留了至少半个小时!”藤提出了对其行为的质疑。
半个小时,这绝对不是她说的,看到尸体后,就因为“害怕”而离开……
害怕?害怕你还停留半个小时?
山田在一旁推测道:“难道……真的不是坪仓杀死被害者,而是后来的林田……”
“不可能,林田女士虽然行动有些怪异,但是看得出来,她对这次案件,并没有提前准备……车只是停在了不起眼的地方,可是如果真准备来杀人的话,根本就不应该开红色这么显眼的车,更别说是反复被自己的车拍到,中途还离开现场、前往超市。”青木直接否定了山田的猜测。
“那……还是坪仓?”山田又改口。
大家不说话了——那谁知道?那得审啊!
问题是坪仓在拘留所,理论上米花署根本没法再申请向他问话,除非检事厅愿意配合——检方这时是可以向他问话的。
“先把林田女士带回来审审。”白石直接说道。
白石也没提“逮捕证”,周五就要再次开庭,48小时内需要看到结果!
之前“搜查证”用的是补充侦查的理由,这时候申请逮捕正在审理的案件的“另一位嫌疑人”,法院那边恐怕也会有疑议。
“署长,已经八点多了。”源这时提醒了一句。
按照规定,晚上十点以后,是不能进行审讯的,以防“熬鹰”式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