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五章 守约的贾琮,气笑的阁老(2 / 7)
奉天殿中早已人言鼎沸,可宝玉依旧一本正经的“背诵”着他的奏章。
“昭武年国朝数次北征大漠,南巡抚民,户部吃紧。佞臣蒙蔽圣躬,蛊惑君上行议罪银之法,致朝中贪赃枉法之事大行其道……”
“三十年功名利禄,万万黎民深受其害。至元祐九年,国库丰盈,议罪银之法已无存在之理,内阁诸相及三司官员本该上禀御前,废害民之法,保国法威严,彰天下至公。然内阁、三司并无一人提及……”
“臣出身公府,科举入仕,议罪银之法亦予臣之特权,可免罪责刑罚。然古人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前法既已害民,岂可从之任之?”
“臣请奏,废除议罪银之制,革新国朝律令,恭请陛下圣裁!”
“贾珏,你可知祖宗之法不可变,议罪银之制乃圣人下旨施行,黄口小儿岂敢对圣人不敬?”
议罪银之法对于某些人来说,太重要了。
不等皇帝反应,就有人跳了出来,指责宝玉是对上皇不敬,是对祖宗之法不敬。
可惜论嘴皮子,宝玉还真没怕过谁。
“原来是辅国将军,身为皇族宗亲,一口一个祖宗之法不可变,却忘了太祖高皇帝当初也说过,祖宗不足法!”
宝玉朝天拱手,义正言辞的驳斥了这位皇亲的言论。
“祖宗之法当效,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律法、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国朝合该以当下之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律法有所更改。而不是因循守旧,死守前人之法,致使国朝停足不前。”
“所谓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前人制定的律法制度若不适应当前的需要甚至阻碍国朝进步,自然要修改甚至废除。辅国将军若是觉得你的利益大于大夏的利益,那就当下官没说。”
“伱……荒唐!”
辅国将军哪里还敢说话,宝玉一口一个国朝利益,直接压得他连连后退,硬生生将快到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至于其他人,这会人都傻了。
这贾家小儿嘴皮子真厉害,一句国朝之利就堵住了他们刚刚找到的理由。
贾琮瞅着那些被宝玉的言辞憋的难受的文武大臣,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厉害了宝二爷,怪不得海青天说你有大夏第一喷子……咳咳,谏臣的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