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时机到了(1 / 6)
皇帝突然的发作,直言点出了国朝最大的潜规则,令殿中群臣惊骇莫名。
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并不是说这个规则是律法之所允。相反,这个规则实际上是踩在律法所允的边缘。
从根本上来说,它就不是合法的,违背了国朝律法。
譬如逃税,士绅的操作不可谓不毒!
太祖立国之初,士人虽然有优免田赋徭役,但是朝廷免除的只是他们的杂役而不是全部赋税。
朝廷还出台优免则例,特意确定了士人各级优免额度: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
太平兴国四年,太宗皇帝也对士绅阶层的优免情况进行了更改和确定,按照优免新例的记载来看,其规模如下:现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百五十亩,未仕举人优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历代帝王对于士人的优待,一来是用于笼络士人,二来也是劝学助学之策。
至太宗时,朝廷对于士人的优待已经达到了极致。
一名举人就可以优免田一千二百亩,如此大的优待力度,按说已经足够令其成为一方士绅大户,家族再无忧患,完全可以安心备考或是直接为朝廷效力。
但朝廷的优待不但没有令这些人安心为朝廷效力,反倒成了他们钻空子的借口。
士绅们拿着鸡毛当令箭,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变动,适用范围扩大,再加上吏治败坏,制度执行力低下,士绅们暗地里还利用权能肥私,成功的将只免杂役后来变成“合法”的逃税逃役。
直至昭武时,士绅能享受的优免幅度越来越大,上面的规定是规定,
具体就是大量士绅和官员勾结,将徭役和税赋转移到老百姓身上。
比如士绅们有一种骚操作就是勾结官吏,偷偷将自己的土地划到普通百姓身上。
这样官府收税的时候,自然就到百姓家里去收取,搞得很多百姓明明没有多少土地,却要缴纳大量税赋,普通百姓还无法反抗官老爷。
有的士绅甚至可以钻空子一分钱都不用交,不当差、不纳粮,甚至是他们的家人们,包括奴仆都是不用纳税不用服徭役,不缴纳田税。
由于官绅们不用交税,税赋自然就主要由普通百姓们(一切没有功名的人)来交了。
税赋的担子全压在他们身上,并且百姓们不光要缴纳朝廷定下的正税,各种地方官的摊派和杂税也别想跑,这些摊派和杂税可比正税狠多了!
这些皇帝是一清二楚,他一直隐忍不发,不代表他不厌恶这些事,而是一直在等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