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章 约定而俗成(1 / 2)
书接上章,《千古罪人》一书,随后这成了“华夏帝国”约定而俗成的一种惯例,当官员、商人又或者其他社会名流,获罪并被处刑的时候,会被把整个事件的详细内容公布给整个社会。{书友上传更新}
至于媒体则会当中的一些疑点进行追究,那么当地的有关部门,就必须拿出证据以及其他可以被大众接受的解释。否则会被律政司以渎职罪起诉,坐实的话就又是绞刑。
可能有人感觉《华夏律》太过于嗜杀,而事实上是,作为当今世界领土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严刑酷法实在是必须的手段。比方说就公众场所吐痰一事,倘或吐一口痰,法院可以判决罚掉其全年的收入,再判多达5年的义工。那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吗?
倘若所有的人都遵守法律的时候,那些贪酷之官与提倡向蛮族投降的狗官与政客们会出现吗?
倘若没有这样的狗官,大宋、大明、大清这些所谓的“在”朝廷,就会落到没有无愧之官,没有忠勇之民的地步吗?
如果历史有如果的话,将不会再让“中华民族”,因为法治的问题,再度陷入“狗官误国”的境地之中!这一直是困扰了“中华民族”上千年的一个怪圈。一个朝代兴盛了,就必然出现贪腐、贪酷之官,就必然出现“卖祖求荣的王八蛋”。对这样的人没必要改造,作为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国,不缺这几个人。
当然这一切都是要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下进行。不然习惯动辄给人扣帽子的毛病,又是另外一个“祸国殃民”的根源。
随着“华夏军”5支大军15万部队分5路齐头并进,大片的区域迅速得到控制。同样以上提到的法治,也正在全面向所有领土上推广。与法治一同推广的,还有教育体系、医疗、安全体系。总之“华夏帝国”地方有的,本土自然也会有。
在这儿主要说一下教育相差的事情,与法治一样这是“华夏帝国”另外一项重中之重的事情。
接收小组除过建立,以法院、律政司以及执政官系统之外,更加重要的职责就是教育。这当然是需要大量投入的事情,各城完成人口普查之后。由国家按照城市的规模,提供校舍的建设、教具、教师,乃至食品、被褥。3年中国家逐渐减少投入3年之后将由当地财政完全接手,由当地财政负担。
基本上来说,“华夏帝国”对各地的税收的比例相当低。作为“华夏帝国皇家科学院”以及配套工业的拥有者,“华夏帝国”皇室并不缺钱。3年之后,各地的财政发展应该趋于平缓,再一个5年应该是得到巨大发展才对。各地的税收,由各地政府、议会决定。
但同时要受帝国议会的“税收监察委员会”秘密监督,倘若一地的税收超过一定的程度。当地的官员就会被告上“帝国最高法院”。倘若违规收税,那就问题严重了。因为“违规收税等同抢劫”,基本上只有绞死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