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谁卖谁(1 / 5)
就见李志豪奋笔疾书,盏茶工夫就写好一篇文字,招手示意胡掌柜到他身前来。胡掌柜为难的看向月华,见月华点首同意,这才犹豫着走上前去。
李志豪将手中写好的卖身契交给了胡掌柜,胡掌柜拿来一看,面上神色立时变得极为古怪,想笑又强忍着不敢笑出来,涨的满脸通红,眼睛还直向月华这边瞄。
月华见状,心知纸上写的不是什么好事,疾步上前,一把抢过来凝神细看,只见上面顶头三个大字“卖身契”,下面是几行小字,字倒写的苍劲有力颇见功底,只是内容却……
纸上写道:
卖身契
余李志豪于丙子年十月初七在长安城富豪酒楼用饭,因醉酒闹事,酒楼损失约白银四十万两。
因余家境贫寒,不足以偿付,特将随侍丫鬟史月华卖于富豪酒楼,待余砸锅卖铁努力挣钱,凑够赔银后再行赎出。
如余在三十年内未能来赎,则丫鬟史月华终身归富豪酒楼所有。
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立约人:李志豪。
月华看罢,气的浑身乱颤,小脸涨得通红,血丝瞬间布满双眼,黑钻般的双瞳中折射出气愤的火焰,手中的白纸黑字仿佛就要被火焰化为轻烟一缕,眼看着一位绝世美人,转眼间就变成了愤怒暴躁的母夜叉。
她唰唰几下将那张卖身契撕成碎片,冲李志豪喝道:“你……李志豪!你这个混蛋太过分了!”
李志豪嘿嘿奸笑两声道:“你这丫头存心不良,可惜是鲁班门前耍大斧,自找没趣。这一套公子我五岁时就已玩的烂熟,岂会上你这丫头的当。想玩我?早着呢!”
月华又羞又恼,哪里肯依,挥舞着一对小拳头劈头盖脸的打向李志豪。
李志豪苦于身体有恙,无一点还手之力,只好双手护着脑袋叫道:“月华你要冷静,淑女动口不动手,要注意保持淑女的形象。哎哟!你还真打呀,轻点,疼死我了,哎哟,我的娘。”
月华依然不依不饶的打着,嘴里还叫着:“什么淑女不淑女的,打死你这坏蛋,打死你打死你……”
胡掌柜在一边可尴尬了,以他的心思自是想趁机给这混蛋几拳以报酒楼被毁之恨,不过他也是个聪明人,要不史爱财也不会让他来打理这长安第一楼,又怎会看不出自己小姐对这混蛋的特别情意,小姐的变化明显到白痴也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