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1 / 2)
“一条小路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亩啊……五亩良田呦种点啥……”林森一边唱着自己改编过的歌,一边乐颠颠的朝家里走去,原本难走的山路在他眼里都变得可爱了起来,甚至还有心情时不时停下来看一下周围的原始美景。
他没法心情不好,背后沉甸甸的物资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这代表的不仅是这一趟的丰厚收获,更是一条填饱肚子的财路,而手里刚从陷阱中找到的野鸡和野兔,则可以给他增加许多油水,好好开开荤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小心的把粮缸收拾干净,把所有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进去,然后找来一块足够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始处理手中的野味。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有差点饿死过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这种执念。
野鸡的处理简单粗暴,一斧子把脑袋砍下来,收拾干净后小心的抹点盐巴上去,再用荷叶把它整个裹起来,最后找了些泥巴来糊上一层,往火堆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暂时逃过了一劫,可以到旁边去享受它最后的时光了,不过早晚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可爱,你为什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肯定先确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温饱问题解决了,难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会。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虽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追求就差的更远了。
而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刻提醒着他,让他忍不住对自己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浪费了。
小心的弄了点小米出来放进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类似野蒜野葱的野草回来,用大斧子随手劈了些木钎子出来串好,同样放到了火上烤着。
这食物相对充足些了吗,像林森这样的吃货自然就不愿意继续虐待自己的胃口了,虽然烹饪的方法还是简单了一些,但总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这么看着都会感觉食欲大振,更何况还有香味不断的飘出来呢。
小米粥在林森的细心照料下,已经熬煮出了米油,正是最香滑的时候,作为调味的野草烤的也是恰到好处,而林森仔细感受过后也可以确定作为主菜的叫花鸡也到了最香嫩的地步,简直完美。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开了变硬的泥壳,再仔细的扒开荷叶,一种无以言表的肉香味顿时钻进了林森的鼻子里。
陶醉的大吸几口香气后,林森不客气的就把手伸向了最为肥美的鸡大腿。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陡然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哆嗦,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整个扔出去。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恼怒的看了过去,打扰一个吃货享受自己的美食,简直罪无可赦好吧。
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外面,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那个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系起来,怎么也得二百多斤甚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实很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