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军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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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他们最终抵挡不住面前距离他们不到两百步的清军,等到援军解救,所有人都不会有活下去的机会,这是显而易见的。毕竟,这种时候,济哈席自然不可能掩饰得了自己的首战失利。但就算是为了争那一口气,他也不会放过他们这支抵抗得如此顽强的前锋。
要知道,打仗很多时候真的就是争一口气,气泄了,很多仗就不好打了。这更是济哈席要打这场伏击战的原因,就是为了提起清军的那口气。
但李安勇,周向财和这支前锋的千总,几个把总,百总都很清楚大军主力远在几十里之外,不可能及时赶得来。只不过这种时候,所有人都故意忽视这一点罢了。
“老李,你一会带着你那个支队的飞虎队兄弟走,就说是回去报信,这伙清兵城里还有援军,咱们这点人,挡不住第二轮的。”周向财忽然凑头靠近李安勇,低声道:“咱们不能全部都折在这里,伱们以传信寻援的理由离开,大军不会乱的。”
李安勇听罢,愣了愣,然后有些不可思议地扭头看向周向财,他其实没想过周向财会说这样的话。以传信寻援的名义离开,确实有可能躲过去,不被军法处置,那个千总也管不到飞虎队,事情其实都在他们两个的商量之中。
“你干什么,又他娘的呆了?”周向财看着李安勇的样子,皱眉骂道:“你他娘的有爹娘兄弟,有妹子有媳妇,要是死在这里了,算什么。老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老姐也安排妥当了,到时候还有一笔抚恤金养儿子供奉香火。不然,你以为老子会把那么好的机会让给你?”
“俺不能走。”李安勇傻傻一笑,“俺媳妇说了,要是俺当了逃兵连累全家抬不起头,被赶出村堡,害她丢了工坊的活计,她做鬼也不放过俺,俺媳妇凶得很,一气就不给俺上床睡......而且,要是当了逃兵,俺弟俺妹,俺爹俺娘也不会原谅俺的。”
“这不是逃兵,你就是回去传信的。”周向财顿了顿,又道:“你他娘的就是个呆子,扯谎都不会吗?”
“传信可以让哨骑去,别人也不傻,一准就看出来了,到时候谁没死的回去一说,或者是军法官一审,俺没你那本事,说不过他们,一准刚被军法官审几句就得全招了。”
李安勇为了防止自己不小心违反军纪,早就把这些事情记得滚瓜烂熟。军纪对于郑军士兵来说,比鞑子还要可怕,而他一贯要比寻常人更胆小一些,根本不敢犯事。
“与其被军法官砍头,还不如死在战场上,还能多拉几个鞑子垫背。而且,国姓爷说过,军官要做表率,咱们虎卫营遇敌,只有进,没有退,只有死战胜亡,没有败逃苟活。”
李安勇说着,忽然从腰间掏出了那枚制造精良,而且十分珍贵的飞虎勋章,小心翼翼地擦干了上面不小心沾上的血迹,然后举起来眨眼看了看,一边摩挲着,一边笑着说道:
“国姓爷上次在校场的时候说过,这是俺们虎卫营的军魂,虎卫营的兵,都是天底下最猛的兵,只有敌人逃,没有咱们逃的道理。而且,俺现在要是走了,军心士气指定受影响,俺不能为了自己活命去害兄弟们。”
周向财呆呆地看着李安勇,他没想到对方会说这些,更没想到这个呆子有这样胆气和见解,甚至还能那么清楚地记得当初国姓爷说过的话。
不过,仔细一想,军中谁不记得国姓爷的这些话呢?教导队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了,他也记得。“天底下最猛的兵”,虎卫营的军魂,这些可都是虎卫营的所有将士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其实,除了这些精神荣誉方面的影响之外,周向财自己之所以不走,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身上捆绑着太多东西了。
他唯一在乎的亲人,命运和他在战场上的表现息息相关,他要是当了逃兵,她姐在明郑治下,也几乎没有活路了。而他若是不幸战死,她姐作为烈士家属,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优先权,甚至是他的那个老爹,也会得到照顾。他也不怕周家的香火断掉,下去没脸见祖宗,作为军官,还立有功勋,他会被优先安排养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周向财一直觉得自己烂命一条,没什么好怕的。可李安勇不一样,李安勇什么都有,不该死在这里,至少他觉得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