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章军功授爵制(1 / 2)
用军功授勋制来提升军队的作战能力和凝聚力并不是马仲英的一时之意,其时历朝历代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例如朱元章开创大明就曾定下祖制,非军功不得授爵,但这种制度却又有一定的缺陷性,这便是袭爵制。
袭爵制就是指原有爵位的第一继承人承袭爵位,对于世子以外的其余继承人则减三等袭爵,这种制度令得大量不学无术的勋贵子弟可以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继承爵位和军职,导致了军队作战能力的急剧下降,楚军面前的满清政权就是最好的例子,入关才四十年不到,就从当初吹嘘的“满洲不及万,满万不可敌”,沦落到依靠绿营兵才能上战场得境地。
要保证楚军的战斗力,马仲英未的军功授爵制,就必须要吸取明朝和伪清的教训,为此,马仲英采用了秦朝的军功爵制,同时加入了勋章体系。
新的楚军军功爵制规定,士兵只要斩获旗兵一名,便可以升迁一级官位了。这旗兵还要看归属哪个旗,汉军旗和蒙军旗的旗兵只能升为副职,满八旗为正职,当然,斩获绿营兵同样能晋级,不过需要十名绿营才能抵一名汉八旗。
而且,马仲英还规定必须在将敌人俘虏或者杀死之后,将其首级带回,作为军功的证据。此外,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
即便是高高在上的朱明和马家宗室,也必须遵循这一标准,宗室之人未立军功者便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马仲英至今不给两个哥哥封爵,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全军做一个表率。如果立功者战死疆场,那他的功劳还可以记在儿子或兄弟头上,这便是,一人立功,全家受益,但只限于当代。
此外马仲英还规定,伯爵以上者可袭爵三代,三代后,若无有军功,则逐代下降,比如李兴的封爵是赵国公,从他开始三代后,若没有足够的功勋,他重孙的爵位就要降为侯爵,第五代就降为伯爵,直至夺爵。
这样的军功爵制,为的就是安抚已经封爵的将左之心,同时让他们不放松对子嗣的教育。
至于勋章制度,马仲英则推出了,《楚军勋赏条例》,条例明文规定:“凡国之军人,对于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摄内乱立有勋绩者,均得颁给勋章。此外,非军事人员于战事建有勋功者,亦可颁给之。
按马仲英的设想,楚军勋章分为三等,主要根据士兵或者将官在战场上的表现颁布勋章,能制造出于国有利的武器,机械,对于国家有重大贡献的普通百姓、医疗人员乃是贩夫走卒,亦可以得到楚军勋章。
“待江南制造局建成后,先给孤打造一批金牌,分铜、银、金三种,不要太大,有这个圈大就可以了,上面刻上我楚军军旗,军旗下分别再刻上一等、二等、三等,待拿下武昌后,孤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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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的工业水平,马仲英显然打造不出后世那些精巧华丽的勋章,但该有的意思肯定要有,这样才能增强士兵的荣誉感。
“殿下放心,江南制造局的前期准备工作,卑职已经在办了,从苏州采购的六十台水力镗床、三十台水力锻床,月内就能运到,五月份投入生产绝对没有问题。”